4月1日起银保新规正式实施
《2014年中国寿险业银行保险市场调查》调研结果显示,银保新规实施以来对不同类型的寿险公司影响程度有很大区别。【详细】
4月1日起,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正式实施,被称为最严的“银保新规”。 “银保新规”意在增强对客户的保护,尤其在杜绝银保渠道销售误导等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同时鼓励银保渠道销售更多保障型产品。
《通知》要求,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向其销售的产品原则上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为主,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
为引导银保渠道业务结构调整,《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应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障型产品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为防止由于片面追求短期收益而引发销售误导,银监会2010年底出手整顿银保市场,叫停保险公司驻点销售。《通知》中并未放松“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的限制。
《通知》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由之前的10天延长至15天。并且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只收取10元保单工本费。在扣费环节上,新规要求银行和投保人达成协议,并要求银行划扣保费24小时内短信提醒消费者。
银保新规特别对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理财型险种详细规定了风险提示语的具体内容,如分红保险风险提示语为“您投保的是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银保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整的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与保险公司业务系统对接、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管理、记录各项承保所需信息,并对各项信息的逻辑关系及真实性进行校对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