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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新规实施满月 部分银行仍未更改犹豫期

发布时间:2014-05-14 09:56:58    作者:    来源:西部商报

银保新规实施满月,记者走访兰州多家银行发现—部分银保产品犹豫期仍未变更被保险业界称为史上“最严厉”的银保新规,4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其中,从银行渠道购买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从10天延长到15天,为60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设定“人为保障”等诸多规定被业界高度关注。如今,新规已实施满一个月,兰州各家银行的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昨日走访多家银行网点后发现,部分银行的银保产品宣传资料中,对犹豫期延长至15天及退保的声明并未更改过来,仍是10天的犹豫期。

多家银行将老年人投保“拒之门外”

昨日,记者以“家中72岁爷爷想要购买银保产品”为由走访咨询了多家银行网点。在农民巷中路的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在得知欲购买保险者的年龄是超过65岁的老人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新规规定年龄超过65岁的老年人不能购买保险。接着,该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一款安邦保险公司的保本保息的财险,在介绍中将风险提示都告知了记者。“我们不建议老年人购买保险,老年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保时间都不适合购买。但是若客户要求购买,只能做为投保人,不能做为受益人”。

在位于民主西路的一家国有银行内,一名理财经理告诉记者,现在适合65岁以上老人的银保产品很少,且产品大多固定老人只能做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其子女但非其本人,同时,她还强调,购买时子女需陪同老人一起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要通过保险公司审核后手工出单。

按照新规规定,当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时,银行向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原则上应为保单利益确定的保险产品,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

银行对收益风险提示到位

昨日下午,记者在白银路一家银行内询问一款分红型保险是否适合老年人购买时,银行一位施姓理财专员立即表示,“分红型保险的收益是有风险的,不建议老年人购买”。

记者了解到,银保新规实施前,许多银行工作人员在向市民介绍银保理财产品时刻意回避产品风险,夸大产品收益。此次银保新规加强保险推广产品风险提示标语的管理,特别对分红险、万能险等理财型保险规定了明确的风险提示语,例如分红保险风险提示语应为“您投保的是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万能保险风险提示语为“您投保的是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等。

记者昨日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兰州多家银行对这一规定的执行比较到位,大部分银行工作人员能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储户选择其所需的银保产品。不过,也有银行直接表示已不向60岁以上人群出售保险。

部分银行犹豫期仍为10天

为给予投保人更多考虑时间,新规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一般而言,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5个自然日内有全额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

记者翻看兰州多家银行网点内的银保产品宣传资料,多数银行网点内摆放的银保理财产品宣传资料均没有更新,新规中有关“15天犹豫期”要求并未能体现,内容仍是“自您签收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若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我们将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记者在位于静宁路的一家银行网点内以要购买银保产品为由咨询理财经理签订合同后有多长时间的犹豫期,该经理告诉记者:“有10天的犹豫期,在这 10天内如果需要退保,将全额为客户退保”。当记者询问银保新规要求将10天的犹豫期延长至15天时,该经理表示没有接到这个通知,都是10天的犹豫期。

采访中记者发现,兰州仅有少数银行网点对犹豫期延长至15天,并已将宣传资料做了更改。记者昨日在位于农民巷中段的一家银行网点内翻看银保产品宣传资料时看到,“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投保人有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的字样。该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银保新规要求的,该银行已经开始执行。

位于东岗西路一家银行网点内的宣传资料上,天安财险保赢1号投资B计划宣传资料上已经将犹豫期更新为15天,而另外一款分红型保险仍标注的是 “10天犹豫期”,记者询问该银行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些银保产品的宣传资料还没有做更新,但是犹豫期会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