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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龙:保险公司应与中介机构建立利益平衡机制

发布时间:2016-10-28 09:45:57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天安人寿副总裁(主持工作) 陈玉龙

供给侧改革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改变保费的质量和效率,改革受益最大的将是期缴产品和中介市场。

保险公司要想实现真正的盈利,最终走的路径必须是承保盈利。而要实现承保盈利,价值业务和期缴业务将是公司的重中之重。单靠保险公司自身的队伍,可能需要8-10年才能建立期缴保费。如果利用中介队伍及其良好的销售经验,可以快速做大规模,或许5年就能实现盈利。所以说,通过中介公司快速做大期缴业务,实现快速盈利,这是保险职业经理人工作的主要的职责。

那么保险公司与中介公司如何分配利益呢?以天安保险为例,公司在与中介渠道的合作中,遵循“利益共同体”的原则,中介公司的代理人员和机构都富有了,公司也就富有了。当客户都获得了利益,都愿意买公司的产品,保费自然就上去了,这就是利益的平衡点。只有“大舍”才会“大得”,只有订立一个中长期的战略政策,中介业务才可能持续的发展。

一家公司的中介渠道发展的好与坏,产品很关键,但它不单纯是靠产品和中介,而是整个机制的问题。在天安保险,中介的定向就是公司长期的利益来源,这个定位非常关键。它能够保证公司核心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