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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合社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陈松林:

五方面推进责任险法律环境完善

发布时间:2014-10-28 09:06:42    作者:本报记者 宫伟瑶/整理报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由《中国保险报》主办的第19期“中国保险热点对话”于10月24日在北京召开,对话主题为“责任保险:功能与模式”。劳合社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陈松林在会上发言:


劳合社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陈松林

劳合社在中国本土经营时间较短,仍在不断地跟国内企业学习,理解和适应这个市场。“新国十条”在责任险方面给全行业指明了方向,为国内整体财产保险市场优化产品结构,推动财险公司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契机和政策平台。

发展责任险有利于保险公司个性化经营。劳合社致力于打造国际特殊保险和再保险的专业化平台,责任险业务占比较大,劳合社全球保费的20%来自于责任险。因此,劳合社很重视这类产品的发展机会,同时希望能够有机会和国内的同行和大公司深入地开展合作。劳合社在产品创新方面有经营特色,如何将创新能力和中国市场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希望通过行业协会以及各种平台,跟国内的同仁加大合作,共同把责任险市场推向一个逐步繁荣的阶段。

从根本来讲,责任险能否健康发展取决于国家的法律制度是否健全、法律环境是否健康。赞同从立法、司法和执法三个角度看待责任险发展。目前,中国责任险市场发展确实面临制约瓶颈,或者说有很多需要大家共同克服的困难。相信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立法逐步完善,公民权利将得到更好的保障。但责任险的发展需要司法的公正性和执法的有效性,同时促进社会的责任意识的增强。

简而言之,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推动与责任险相关法律环境的完善:一是法律制度体系要细化;二是在非案例法的体制上,各地司法机构要增加一致性;三是完善集体诉讼制度,这在发达国家是催生责任险需求的重要因素;四是杜绝行政对执法的干预,解决司法独立性的问题;五是考虑引入惩罚性赔偿。

关于强制保险形式,其实强制的手段不仅是法律规定,还可以考虑在行业准入、安全规范等领域设定较高的标准,加大企业违法成本,提高企业转移违法成本的需求,从而为责任险发展创造更有持续性的市场环境。但这些都需要保险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乃至全行业的共同推动和努力,劳合社将积极与市场合作,提供必要的技术与产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