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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于春华:

近10月受理保险纠纷逾600件

发布时间:2014-10-28 08:36:23    作者:本报记者 杜菲/整理报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由《中国保险报》主办的第19期“中国保险热点对话”于10月24日在北京召开,对话主题为“责任保险:功能与模式”。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于春华在会上发言: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于春华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原来专门审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各类侵权案件和合同纠纷案件,去年开始,北京市高院指定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北京市东城、西城、朝阳、海淀4个区的保险案件。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相比,对我们而言,保险是一个新的领域。

未来,北京市约70%的保险纠纷都将在铁路法院进行审理。自去年12月21号开始受理保险纠纷开始,至今年10月20号,几个月时间,铁路法院共受理四城区的保险纠纷651件,其中涉及各类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保险经济合同纠纷以及保险代理合同纠纷等。

在这些保险纠纷案件中,责任保险合同纠纷共60多件,占案件总数的10%,涵盖了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一些险种,目前案件都在按部就班地审理当中。

当前,我们在审理保险案件过程中,如高保低赔、贬值损失赔偿、带病投保等案件都有涉及,我们也需要多积累案例,以便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今天我主要是带着学习的心态,通过保险业专家的讨论,增加对保险的认识,也为审判实践中提供一些可参考的借鉴。

我们目前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更具体的问题我们也会与各保险公司法务部门进行交流。首先是险种和条款的设置应该更加严谨规范,同时要规范保险展业,要依法依规、讲诚信。其次是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保险的代位求偿,保险公司应该互相配合,才能实现良性发展。

此外,就是几位专家也提到的人才培养的问题。从我们的角度看,保险公司还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务队伍。法务人员是保险公司的职工,会更加为本公司的利益据理力争。同时,保险的专业性也比较强,保险公司的法务人员更加了解保险是怎么回事,了解保险投保到保险理赔的各个环节,在审理过程中也更加关注保险案件的核心争议。如果可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保险公司的法务队伍,对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妥善化解纠纷非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