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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期“中国保险热点对话”举办,与会人士认为,

责任保险发展迎来新的战略机遇期

发布时间:2014-10-27 08:44:38    作者:记者 高嵩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10月24日,由《中国保险报》主办的第19期“中国保险热点对话”在北京举行。与会嘉宾围绕“责任保险:功能与模式”的主题,就责任保险发展的政策环境、功能作用、模式运作和产品机制创新等问题进行讨论。与会嘉宾普遍认为,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这成为“新国十条”颁布后责任险发展迎来的又一重大利好。保险行业应乘势而为,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辅助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与会嘉宾认为,作为政府运用市场手段管理社会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大有可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新国十条”指出,要“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的责任保险产品化解民事责任纠纷”。可以预见,未来政府通过市场机制,以购买商业保险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力量开展事务性的管理,应对各种经济赔偿、民事纠纷将成为常态。

与会嘉宾表示,“新国十条”对责任保险发展是机遇,也是挑战。目前,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责任保险的功能远未得到发挥。

从国际经验来看,责任险的发展离不开完备的法律体系的保障。与会嘉宾普遍认为,推动责任保险的发展,要完善责任保险发展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在医疗卫生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实施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同时,立足我国国情,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加强责任追究和经济补偿力度。

与会嘉宾认为,除推动完善外部环境外,保险行业自身也应完善责任保险发展管理模式,加大产品及服务创新。在产品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包括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新国十条”对责任保险的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的强调等背景,从被保险行业对风险管理的需求出发,兼顾保险行业经营及社会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切实做到保费定价科学合理、风险管控充分全面。同时,保险公司应加大对责任保险业务投入力度,不断引进和培养各个领域专业技术人才。

参与本期对话的领导和嘉宾有: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何浩、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庆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陈欣、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于春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张俊岩、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杨巍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方晓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统保部总经理熊礼文、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崔敬、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胡治盛、劳合社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陈松林、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分业务部副总经理王明忠、瑞士再保险意外险高级核保人胡咏涛等。

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健、总经理杜增良参加本期对话。《中国保险报》执行总编辑李俊岭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陈欣分别主持了本期对话的主题演讲和圆桌对话环节。本期对话由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