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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金融大事记

发布时间:2021-07-01 08:26:22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编者按: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牢牢把握金融事业发展和前进方向,指引我国金融业从无到有、由萌芽到壮大,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跨越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和监管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在金融博物馆大力支持下,本报对100年来金融历史进行梳理,形成了红色金融大事记,帮助读者了解百年金融奋斗史。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银行业保险业和监管事业将继续大力弘扬红色金融传统、传承红色金融基因,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创造更大辉煌。

2018年4月8日上午,北京鑫茂大厦,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揭牌,原保监会、银监会员工纷纷与新牌合影。本报记者 谢殊青/摄

▶ 1922年: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成立于1922年7月,位于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办的全国第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当时由安源路矿党支部书记、工人俱乐部主任李立三兼任总经理,毛泽民为消费合作社兑换股经理。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还发行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办的经济实体最早的股票。

▶ 1924年:衙前信用合作社

1921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领导下,浙江萧山县衙前村成立农民协会,发表《衙前农民协会宣言》和《衙前农民协会章程》,影响波及萧山、绍兴、上虞3县82村的10多万农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减租斗争。1924年12月,衙前农民协会创办了萧山衙前信用合作社,是农民协会第一个合作金融机构。

▶ 1928年:井冈山红军造币厂和“工”字银元

1928年4月下旬,朱德、毛泽东领导的部队在井冈山胜利会师。6月和7月,湘赣两省敌军开始对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进行频繁的军事“会剿”和严密的经济封锁。为了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在井冈山上井村创办了革命根据地第一家造币厂——井冈山红军造币厂。井冈山红军造币厂的建立和“工”字银元的发行流通,帮助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军民度过了艰难岁月,也为此后的中央苏区造币厂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在中国革命金融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 1932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1932年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在江西瑞金正式成立,毛泽民任行长,曹菊如任会计科科长,赖永烈任业务科科长,莫均涛任总务科科长,钱希均任会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在1932年7月7日印制出第一批苏区纸币。

▶ 1935年:国家银行西北分行

1935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跟随中央红军到达陕北瓦窑堡。当月下旬,国家银行总行奉命改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并将陕甘根据地的陕甘晋省苏维埃银行并入,由中央财政部部长林伯渠兼任行长,曹菊如任副行长。1937年10月,西北分行改为陕甘宁边区银行。

▶ 1937年:兴县农民银行

1937年9月,贺龙率八路军第120师进入晋西北地区,创立了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同时建立了兴县农民银行。1940年5月,以兴县农民银行为基础,成立了晋西北农民银行,后改为西北农民银行,发行西北农民币,流通于晋绥地区。后晋绥边区与陕甘宁边区统一为西北解放区,该行与陕甘宁边区银行合并,统称西北农民银行。

▶ 1938年:晋察冀边区银行

1937年10月,聂荣臻率八路军第115师开辟了晋察冀根据地。晋察冀边区政府于1938年2月成立晋察冀边区银行,在山西五台县石咀乡的普济寺内开始营业。晋察冀边区票当时在山西、河北、察哈尔、热河以及辽宁西部、内蒙古、山东德州地区等敌后抗日根据地流通,流通人口达3000多万人。直到1948年晋察冀边区银行与冀南银行合并,成立华北银行,晋察冀边区票才停止流通使用。

▶ 1938年:北海银行

1938年,胶东地区蓬(莱)、黄(县)、掖(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当年12月1日,共产党领导下的北海银行在掖县正式开业。1939年1月,日伪军进犯掖县,北海银行随军转移,被迫停止一切业务活动。5月,根据中共中央和胶东区委的指示,北海银行在莱阳县北的张格庄重建。从1938年到1948年,北海银行先后发行北海币各版纸币100多种。

▶ 1939年:冀南银行

1938年,刘伯承、邓小平领导的八路军第129师挺进太行山,开辟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1939年10月,冀南银行正式成立,经129师政委邓小平举荐,高捷成出任行长兼政委。到1943年,冀南银行从最初的一间农家四合院、50多名职工,发展到3个印钞所、3个厂部,职工达1000余人,纸币的发行流通逐步扩大到太行、冀鲁豫及黄河以南等地区。

▶ 1945年:华中银行

根据新四军政治部命令,1945年8月,由1941—1945年先后设立的淮南银行、淮北地方银号、江淮银行、盐阜银行、淮海银行5个地区性银行合并组成华中银行,总行设于江苏淮阴。1947年,华中银行总行及部分分行随新四军主力北撤至山东后合并于北海银行。

▶ 1948年:华北银行

1948年10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宣布,晋察冀边区银行与晋冀鲁豫边区的冀南银行正式合并成为华北银行。华北银行没有发行自己的货币,而是开展了统一各解放区货币、筹建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

▶ 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

1948年12月1日,董必武签署华北人民政府“金字第四号”布告,宣布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位于石家庄市。1949年1月,北平解放,中国人民银行总行2月迁到北平。

▶ 1949年:查封上海证券交易所

1949年6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查封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投机分子200余人逮捕法办,严厉打击金融投机行为。

▶ 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

▶ 1954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1954年9月9日,政务院通过《关于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决定》,决定在财政部系统内单独设立办理基建拨款监督的专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于195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199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 1955年:中国农业银行

1955年3月1日,在农业合作化热潮中,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农业银行。3月25日,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

▶ 1979年:《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

1958年10月,西安全国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应立即停办。1959年起,国内保险业务除上海、哈尔滨等地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外,其他地方全部停办。1979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

▶ 1983年:《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1982年7月14日,国务院同意并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及其与专业银行的关系问题请示》,提出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指出自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办理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业务,成为专门从事金融管理、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政府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单独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在金融体制改革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向市场化方向的根本转变。

▶ 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提出,“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中国工商银行与1979年恢复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构成了我国四大国有银行。

▶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

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1986年7月24日,交通银行组建。交通银行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按照市场化改革导向迈出步伐最早的银行机构,在银行业的制度创新方面开了先河。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

▶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会员制事业法人。12月19日开业当日,首批30种证券上市交易。

▶ 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

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新中国第二家证券交易所,于1989年11月15日开始筹建,1990年12月1日开始试运行。1991年7月3日,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 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

1992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作为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监管执行机构,受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归口管理。1998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撤销,其全部职能及中国人民银行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职能同时划归中国证监会。

▶ 1994年:成立3家政策性银行

1994年,中国3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挂牌营业。成立政策性银行的主要目的是实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3家政策性银行承担了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分离出来的政策性业务。

▶ 1995年:银行法、保险法施行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同年7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 1998年:中国保监会成立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通过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从1992年8月开始起草到审议通过并实施,共历时6年。

▶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加入WTO的决定;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第143个成员。

▶ 2002年:中国银联成立

为了在更大范围内解决银行卡跨行、跨地区使用问题,推动联网通用,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的银行卡联合组织——中国银联于2002年3月26日正式成立。

▶ 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至此,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管理体制基本确立。

▶ 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 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挂牌上市

2005年10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挂牌上市,成为四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首家上市银行。

▶ 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第5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办法》,详细披露了试点地区企业、商业银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行为的相关规定;7月3日,人民银行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2009年:创业板正式启动

1999年3月,中国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高科技企业板块。2002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中国证监会建议,采取分步实施方式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创业板正式开启。

▶ 2010年:第三方支付纳入监管体系

第三方支付从2004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三方支付正式纳入监管体系。

▶ 2013年: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

2013年被认为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元年,以互联网支付、余额宝、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弥补传统金融模式业务空白领域的同时,也对银行业等传统金融行业产生了极大冲击,令整个金融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发展模式和风险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 2014年:沪港通试点开闸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共同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沪港通”),并于11月17日正式开闸。

▶ 2014年: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成立

2014年12月19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宣布成立。中国银监会向信托保障基金公司颁发了金融许可证,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经营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

▶ 2015年: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规模为3000亿元,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设立,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等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等。

▶ 2015年: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上线

2015年10月8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投产上线,建立了以CIPS为基础,包括海外清算行、代理行在内的比较完整的人民币跨境和离岸支付清算体系,铺设起跨境资金流转的大动脉,标志着我国跨境支付安排取得重大进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

▶ 2016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8月17日,中国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界定了网贷内涵,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贷活动基本原则,确立了网贷监管体制,明确了网贷业务规则,对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注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 2016年:人民币加入IMF特别提款权篮子

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加入IMF特别提款权(SDR)篮子,人民币在SDR篮子中的初始比重为10.92%,成为SDR货币篮子中的第三大储备货币。这也意味着人民币国际储备货币地位获得确认,人民币在国际上的吸引力大幅提升,是人民币国际化道路上重要的里程碑。

▶ 2017年:提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

2017年7月14日-15日,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 2017年:《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7年8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要点,要求各地在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过程中要坚持精准扶贫,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发展生产,切实提高贫困户脱贫内生发展动力。

▶ 2018年:组建中国银保监会

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明确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加上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设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正式确定了“一委一行两会”金融监管新格局。2018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揭牌;11月,中国银保监会“三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公布,并按照新的部门设置运行。


红色金融大事记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7-01

编者按: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牢牢把握金融事业发展和前进方向,指引我国金融业从无到有、由萌芽到壮大,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跨越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和监管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在金融博物馆大力支持下,本报对100年来金融历史进行梳理,形成了红色金融大事记,帮助读者了解百年金融奋斗史。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银行业保险业和监管事业将继续大力弘扬红色金融传统、传承红色金融基因,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创造更大辉煌。

2018年4月8日上午,北京鑫茂大厦,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揭牌,原保监会、银监会员工纷纷与新牌合影。本报记者 谢殊青/摄

▶ 1922年: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成立于1922年7月,位于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办的全国第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当时由安源路矿党支部书记、工人俱乐部主任李立三兼任总经理,毛泽民为消费合作社兑换股经理。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还发行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办的经济实体最早的股票。

▶ 1924年:衙前信用合作社

1921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领导下,浙江萧山县衙前村成立农民协会,发表《衙前农民协会宣言》和《衙前农民协会章程》,影响波及萧山、绍兴、上虞3县82村的10多万农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减租斗争。1924年12月,衙前农民协会创办了萧山衙前信用合作社,是农民协会第一个合作金融机构。

▶ 1928年:井冈山红军造币厂和“工”字银元

1928年4月下旬,朱德、毛泽东领导的部队在井冈山胜利会师。6月和7月,湘赣两省敌军开始对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进行频繁的军事“会剿”和严密的经济封锁。为了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在井冈山上井村创办了革命根据地第一家造币厂——井冈山红军造币厂。井冈山红军造币厂的建立和“工”字银元的发行流通,帮助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军民度过了艰难岁月,也为此后的中央苏区造币厂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在中国革命金融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 1932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1932年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在江西瑞金正式成立,毛泽民任行长,曹菊如任会计科科长,赖永烈任业务科科长,莫均涛任总务科科长,钱希均任会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在1932年7月7日印制出第一批苏区纸币。

▶ 1935年:国家银行西北分行

1935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跟随中央红军到达陕北瓦窑堡。当月下旬,国家银行总行奉命改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并将陕甘根据地的陕甘晋省苏维埃银行并入,由中央财政部部长林伯渠兼任行长,曹菊如任副行长。1937年10月,西北分行改为陕甘宁边区银行。

▶ 1937年:兴县农民银行

1937年9月,贺龙率八路军第120师进入晋西北地区,创立了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同时建立了兴县农民银行。1940年5月,以兴县农民银行为基础,成立了晋西北农民银行,后改为西北农民银行,发行西北农民币,流通于晋绥地区。后晋绥边区与陕甘宁边区统一为西北解放区,该行与陕甘宁边区银行合并,统称西北农民银行。

▶ 1938年:晋察冀边区银行

1937年10月,聂荣臻率八路军第115师开辟了晋察冀根据地。晋察冀边区政府于1938年2月成立晋察冀边区银行,在山西五台县石咀乡的普济寺内开始营业。晋察冀边区票当时在山西、河北、察哈尔、热河以及辽宁西部、内蒙古、山东德州地区等敌后抗日根据地流通,流通人口达3000多万人。直到1948年晋察冀边区银行与冀南银行合并,成立华北银行,晋察冀边区票才停止流通使用。

▶ 1938年:北海银行

1938年,胶东地区蓬(莱)、黄(县)、掖(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当年12月1日,共产党领导下的北海银行在掖县正式开业。1939年1月,日伪军进犯掖县,北海银行随军转移,被迫停止一切业务活动。5月,根据中共中央和胶东区委的指示,北海银行在莱阳县北的张格庄重建。从1938年到1948年,北海银行先后发行北海币各版纸币100多种。

▶ 1939年:冀南银行

1938年,刘伯承、邓小平领导的八路军第129师挺进太行山,开辟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1939年10月,冀南银行正式成立,经129师政委邓小平举荐,高捷成出任行长兼政委。到1943年,冀南银行从最初的一间农家四合院、50多名职工,发展到3个印钞所、3个厂部,职工达1000余人,纸币的发行流通逐步扩大到太行、冀鲁豫及黄河以南等地区。

▶ 1945年:华中银行

根据新四军政治部命令,1945年8月,由1941—1945年先后设立的淮南银行、淮北地方银号、江淮银行、盐阜银行、淮海银行5个地区性银行合并组成华中银行,总行设于江苏淮阴。1947年,华中银行总行及部分分行随新四军主力北撤至山东后合并于北海银行。

▶ 1948年:华北银行

1948年10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宣布,晋察冀边区银行与晋冀鲁豫边区的冀南银行正式合并成为华北银行。华北银行没有发行自己的货币,而是开展了统一各解放区货币、筹建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

▶ 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

1948年12月1日,董必武签署华北人民政府“金字第四号”布告,宣布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位于石家庄市。1949年1月,北平解放,中国人民银行总行2月迁到北平。

▶ 1949年:查封上海证券交易所

1949年6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查封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投机分子200余人逮捕法办,严厉打击金融投机行为。

▶ 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

▶ 1954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1954年9月9日,政务院通过《关于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决定》,决定在财政部系统内单独设立办理基建拨款监督的专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于195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199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 1955年:中国农业银行

1955年3月1日,在农业合作化热潮中,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农业银行。3月25日,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

▶ 1979年:《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

1958年10月,西安全国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应立即停办。1959年起,国内保险业务除上海、哈尔滨等地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外,其他地方全部停办。1979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

▶ 1983年:《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1982年7月14日,国务院同意并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及其与专业银行的关系问题请示》,提出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指出自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办理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业务,成为专门从事金融管理、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政府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单独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在金融体制改革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向市场化方向的根本转变。

▶ 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提出,“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中国工商银行与1979年恢复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构成了我国四大国有银行。

▶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

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1986年7月24日,交通银行组建。交通银行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按照市场化改革导向迈出步伐最早的银行机构,在银行业的制度创新方面开了先河。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

▶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会员制事业法人。12月19日开业当日,首批30种证券上市交易。

▶ 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

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新中国第二家证券交易所,于1989年11月15日开始筹建,1990年12月1日开始试运行。1991年7月3日,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 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

1992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作为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监管执行机构,受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归口管理。1998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撤销,其全部职能及中国人民银行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职能同时划归中国证监会。

▶ 1994年:成立3家政策性银行

1994年,中国3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挂牌营业。成立政策性银行的主要目的是实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3家政策性银行承担了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分离出来的政策性业务。

▶ 1995年:银行法、保险法施行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同年7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 1998年:中国保监会成立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通过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从1992年8月开始起草到审议通过并实施,共历时6年。

▶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加入WTO的决定;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第143个成员。

▶ 2002年:中国银联成立

为了在更大范围内解决银行卡跨行、跨地区使用问题,推动联网通用,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的银行卡联合组织——中国银联于2002年3月26日正式成立。

▶ 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至此,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管理体制基本确立。

▶ 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 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挂牌上市

2005年10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挂牌上市,成为四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首家上市银行。

▶ 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第5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办法》,详细披露了试点地区企业、商业银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行为的相关规定;7月3日,人民银行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2009年:创业板正式启动

1999年3月,中国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高科技企业板块。2002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中国证监会建议,采取分步实施方式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创业板正式开启。

▶ 2010年:第三方支付纳入监管体系

第三方支付从2004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三方支付正式纳入监管体系。

▶ 2013年: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

2013年被认为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元年,以互联网支付、余额宝、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弥补传统金融模式业务空白领域的同时,也对银行业等传统金融行业产生了极大冲击,令整个金融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发展模式和风险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 2014年:沪港通试点开闸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共同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沪港通”),并于11月17日正式开闸。

▶ 2014年: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成立

2014年12月19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宣布成立。中国银监会向信托保障基金公司颁发了金融许可证,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经营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

▶ 2015年: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规模为3000亿元,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设立,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等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等。

▶ 2015年: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上线

2015年10月8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投产上线,建立了以CIPS为基础,包括海外清算行、代理行在内的比较完整的人民币跨境和离岸支付清算体系,铺设起跨境资金流转的大动脉,标志着我国跨境支付安排取得重大进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

▶ 2016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8月17日,中国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界定了网贷内涵,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贷活动基本原则,确立了网贷监管体制,明确了网贷业务规则,对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注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 2016年:人民币加入IMF特别提款权篮子

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加入IMF特别提款权(SDR)篮子,人民币在SDR篮子中的初始比重为10.92%,成为SDR货币篮子中的第三大储备货币。这也意味着人民币国际储备货币地位获得确认,人民币在国际上的吸引力大幅提升,是人民币国际化道路上重要的里程碑。

▶ 2017年:提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

2017年7月14日-15日,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 2017年:《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7年8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要点,要求各地在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过程中要坚持精准扶贫,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发展生产,切实提高贫困户脱贫内生发展动力。

▶ 2018年:组建中国银保监会

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明确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加上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设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正式确定了“一委一行两会”金融监管新格局。2018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揭牌;11月,中国银保监会“三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公布,并按照新的部门设置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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