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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非处非” 重拳出击——专访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袁爱平

发布时间:2021-03-11 09:07:2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于晗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取得积极成效。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国共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案件1.5万余起,涉案金额1.1万亿元,一些积累多年的隐患得到稳妥化解,一批久拖未决的案件得以有序处置。在此基础上,今年2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袁爱平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专访。袁爱平指出,随着《条例》公布,处置非法集资将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综合治理格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将迈上新的台阶。

《中国银行保险报》:过去一年,监管部门对网络借贷、私募股权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持续整顿,您如何看待当前监管部门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和成效?

袁爱平:过去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打非处非”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安部门强化案件侦办、聚力破案攻坚,成功侦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数众多的重特大案件。

二是稳妥有序打击处置网络借贷、私募股权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活动,实现了存案大幅消减目标。彻底铲除一批社会“毒瘤”,以湖南省为例,2020年年底全省在营P2P网贷机构已归零。

三是全力清偿挽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大对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资产处置效能。据了解,公安部门去年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逾200亿元。

《中国银行保险报》:您认为《条例》的出台有哪些必要性?对应对当前处置非法集资面临的严峻形势有哪些作用?后续相关部门还应就《条例》的出台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袁爱平:《条例》的出台,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和支撑,结束了依靠刑法对非法集资打击的单打独斗局面。

一是补齐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法治短板;二是《条例》厘清了各部门职责,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工作机制;三是针对前期积案,《条例》使之处置依法有据,特别是解决涉众面广、关系复杂等案件,更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处置。

后续监管部门一是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使“打击无照驾驶、严禁非法集资”的概念家喻户晓,让群众擦亮眼睛,使非法集资无处可容;二是统筹执法队伍,适当补充人员编制;三是统一各个执法环节程序和文书格式;四是应明确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如何衔接的原则、程序,形成从行政到刑事的完善处置流程,同时明确行政执法的标准和程序。

《中国银行保险报》:此次出台的《条例》在原有《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防范”一词,并专设“防范”一章,体现了怎样的“处非”精神和原则?

袁爱平:此次修改体现出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的原则。相关内容的增加有助于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而在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的发生。通过各种防范措施,可以减少非法集资的出现,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减少对金融秩序的冲击,维护金融秩序。

《中国银行保险报》:目前,绝大部分省市区已采用技术手段开展大数据监测预警,您认为,采纳新兴技术手段建设非法集资监测体系,对“打非处非”的行政和司法处置工作有哪些意义?

袁爱平:《条例》第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对于监管部门而言,采纳新兴技术手段可以实现早预警、早防控,以实现常态化收集、研判、预警各类非法经营活动及其风险,遏制风险苗头。这是实现对非法集资打早打小的重要基础。

《中国银行保险报》:面对非法集资的各种诱导和宣传,老百姓应如何避免上当,您有哪些建议?

袁爱平:一是要充分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守好自己的心理防线。要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侥幸心理。二是树立正确的理财投资观念。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提到,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因此,老百姓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选择合法的渠道投资,防止被各种非法集资活动诱导和欺骗。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您看来,强化“处非”工作对于促进“六稳”“六保”落地见效有哪些现实意义?

袁爱平:非法集资活动关乎人民群众的“钱袋子”。首先,处置非法集资有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洗劫的资金大部分是人民群众的辛苦钱、血汗钱,侵犯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其次,处置非法集资有助于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非法集资易滋生金融安全隐患,冲击国家金融秩序,未来《条例》将成为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再次,处置非法集资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处置非法集资尤其是消除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风险,对于维护经济稳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防非处非” 重拳出击——专访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袁爱平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3-11

□记者 于晗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取得积极成效。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国共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案件1.5万余起,涉案金额1.1万亿元,一些积累多年的隐患得到稳妥化解,一批久拖未决的案件得以有序处置。在此基础上,今年2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袁爱平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专访。袁爱平指出,随着《条例》公布,处置非法集资将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综合治理格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将迈上新的台阶。

《中国银行保险报》:过去一年,监管部门对网络借贷、私募股权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持续整顿,您如何看待当前监管部门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和成效?

袁爱平:过去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打非处非”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安部门强化案件侦办、聚力破案攻坚,成功侦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数众多的重特大案件。

二是稳妥有序打击处置网络借贷、私募股权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活动,实现了存案大幅消减目标。彻底铲除一批社会“毒瘤”,以湖南省为例,2020年年底全省在营P2P网贷机构已归零。

三是全力清偿挽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大对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资产处置效能。据了解,公安部门去年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逾200亿元。

《中国银行保险报》:您认为《条例》的出台有哪些必要性?对应对当前处置非法集资面临的严峻形势有哪些作用?后续相关部门还应就《条例》的出台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袁爱平:《条例》的出台,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和支撑,结束了依靠刑法对非法集资打击的单打独斗局面。

一是补齐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法治短板;二是《条例》厘清了各部门职责,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工作机制;三是针对前期积案,《条例》使之处置依法有据,特别是解决涉众面广、关系复杂等案件,更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处置。

后续监管部门一是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使“打击无照驾驶、严禁非法集资”的概念家喻户晓,让群众擦亮眼睛,使非法集资无处可容;二是统筹执法队伍,适当补充人员编制;三是统一各个执法环节程序和文书格式;四是应明确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如何衔接的原则、程序,形成从行政到刑事的完善处置流程,同时明确行政执法的标准和程序。

《中国银行保险报》:此次出台的《条例》在原有《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防范”一词,并专设“防范”一章,体现了怎样的“处非”精神和原则?

袁爱平:此次修改体现出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的原则。相关内容的增加有助于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而在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的发生。通过各种防范措施,可以减少非法集资的出现,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减少对金融秩序的冲击,维护金融秩序。

《中国银行保险报》:目前,绝大部分省市区已采用技术手段开展大数据监测预警,您认为,采纳新兴技术手段建设非法集资监测体系,对“打非处非”的行政和司法处置工作有哪些意义?

袁爱平:《条例》第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对于监管部门而言,采纳新兴技术手段可以实现早预警、早防控,以实现常态化收集、研判、预警各类非法经营活动及其风险,遏制风险苗头。这是实现对非法集资打早打小的重要基础。

《中国银行保险报》:面对非法集资的各种诱导和宣传,老百姓应如何避免上当,您有哪些建议?

袁爱平:一是要充分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守好自己的心理防线。要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侥幸心理。二是树立正确的理财投资观念。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提到,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因此,老百姓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选择合法的渠道投资,防止被各种非法集资活动诱导和欺骗。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您看来,强化“处非”工作对于促进“六稳”“六保”落地见效有哪些现实意义?

袁爱平:非法集资活动关乎人民群众的“钱袋子”。首先,处置非法集资有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洗劫的资金大部分是人民群众的辛苦钱、血汗钱,侵犯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其次,处置非法集资有助于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非法集资易滋生金融安全隐患,冲击国家金融秩序,未来《条例》将成为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再次,处置非法集资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处置非法集资尤其是消除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风险,对于维护经济稳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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