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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乡村变成美丽家园

发布时间:2021-03-08 08:44:06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顾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抓好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涉及领域更宽,地域范围更广,支持对象更多,持续时间更长,资金投量更大,个体需求更加复杂多样。所以,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既不能完全沿用脱贫攻坚的模式,也不可能实行完全统一的商业化运作。金融机构要支持一批覆盖面广的农村特色产业,创设一组解决痛点的农产品服务矩阵,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乡村振兴队伍,形成一个健康持续的长效运行机制。

首先,随着乡村振兴深度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化、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的信贷需求随之增加,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仍显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农业产业风险相对较大、涉农经营主体抵押担保严重缺乏以及农村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不健全所致。因此,要实现乡村振兴,金融机构就必须持续加大“三农”投入,重点包括对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的支持和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的信贷投放力度,满足乡村振兴融资需求。

建议国家设立“乡村振兴金融发展基金”,一方面配合新近成立的“国家乡村振兴局”,使之更有用武之地;另一方面整合中央、省级、市县财政安排的农业补贴、精准扶贫、农村产业扶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涉农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资源持续向“三农”倾斜,注入活水,发挥商业银行投融资的保障性、导向性、杠杆性作用,用特色信贷产品推动乡村特色农产品、特色产业繁荣发展。

其次,在“十四五”时期,金融机构应该设立更多特色支行、代理机构、流动服务点和助农取款服务点,成为我国乡村振兴的“助推器”,向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拓展物理服务网络,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打造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解决贫困地域偏远、贫穷农户分散、物理网点不足问题。尤其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方面,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更多流向农户、“三农”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匹配农村经济组织、小作坊、集体农庄以及农村个体经济的金融需求。

再次,金融机构应该站在数字化金融最前列,搭乘网络信息化快车,与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和数字信息技术共同发展。广泛布设网点和多样化的服务终端,充当乡村振兴“加速器”;开启数字化与实体经济全面合作,发挥资金融通和信用功效;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科技为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将数字化精准扶贫作为解决乡村振兴主导性方向;提供“投融资+信息分析+电商+物流+支付结算”一站式普惠金融服务,推进基础金融“村村通”工程;实现乡村金融服务“零距离”,用产品设计、运营数据、服务信息促进数字化平台赋能农村实体产业,逐步解决乡村落后地区市场信息缺失、农产品销售不畅、农业机械化产业升级滞后问题。

同时,金融机构继续倡导低利率普惠金融,发扬普惠型信贷的功效。根据银保监会统计测算:2020年我国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5.88%,比2019年下降0.82个百分点。在“十四五”时期,金融机构应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利用全流程线上化、智能化手段,不断降低支农信贷手续费,适度降低金融产品市场利率,让更多贫困地区农户、小作坊、农庄享受到安全、廉价、长期的金融服务。

最后,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自身的责任担当,加强自身的公司内部治理。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机构支持,对于涉农金融机构来说,“强身健体”绕不开治理结构的完善,尤其是乡镇银行、省联社改革和农商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更显必要。金融机构必须按照监管机构“全国金融主力军、地方金融排头兵、普惠金融领跑者”要求,响鼓重锤、尽锐出战,坚持服务乡村原则,预防因自然灾害返贫或者资金问题二次贫困的发生,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开辟共同富裕的小康之路。

国有大中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应回归金融本源,坚持“民生优先、普惠共享、绿色金融”理念,全力发挥信贷功能,深度参与乡镇、农村的金融创新,用资金力量将贫困地区资源禀赋转化为生产要素,给农村带来更强劲的经济发展内驱力。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让乡村变成美丽家园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3-08

□顾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抓好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涉及领域更宽,地域范围更广,支持对象更多,持续时间更长,资金投量更大,个体需求更加复杂多样。所以,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既不能完全沿用脱贫攻坚的模式,也不可能实行完全统一的商业化运作。金融机构要支持一批覆盖面广的农村特色产业,创设一组解决痛点的农产品服务矩阵,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乡村振兴队伍,形成一个健康持续的长效运行机制。

首先,随着乡村振兴深度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化、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的信贷需求随之增加,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仍显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农业产业风险相对较大、涉农经营主体抵押担保严重缺乏以及农村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不健全所致。因此,要实现乡村振兴,金融机构就必须持续加大“三农”投入,重点包括对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的支持和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的信贷投放力度,满足乡村振兴融资需求。

建议国家设立“乡村振兴金融发展基金”,一方面配合新近成立的“国家乡村振兴局”,使之更有用武之地;另一方面整合中央、省级、市县财政安排的农业补贴、精准扶贫、农村产业扶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涉农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资源持续向“三农”倾斜,注入活水,发挥商业银行投融资的保障性、导向性、杠杆性作用,用特色信贷产品推动乡村特色农产品、特色产业繁荣发展。

其次,在“十四五”时期,金融机构应该设立更多特色支行、代理机构、流动服务点和助农取款服务点,成为我国乡村振兴的“助推器”,向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拓展物理服务网络,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打造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解决贫困地域偏远、贫穷农户分散、物理网点不足问题。尤其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方面,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更多流向农户、“三农”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匹配农村经济组织、小作坊、集体农庄以及农村个体经济的金融需求。

再次,金融机构应该站在数字化金融最前列,搭乘网络信息化快车,与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和数字信息技术共同发展。广泛布设网点和多样化的服务终端,充当乡村振兴“加速器”;开启数字化与实体经济全面合作,发挥资金融通和信用功效;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科技为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将数字化精准扶贫作为解决乡村振兴主导性方向;提供“投融资+信息分析+电商+物流+支付结算”一站式普惠金融服务,推进基础金融“村村通”工程;实现乡村金融服务“零距离”,用产品设计、运营数据、服务信息促进数字化平台赋能农村实体产业,逐步解决乡村落后地区市场信息缺失、农产品销售不畅、农业机械化产业升级滞后问题。

同时,金融机构继续倡导低利率普惠金融,发扬普惠型信贷的功效。根据银保监会统计测算:2020年我国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5.88%,比2019年下降0.82个百分点。在“十四五”时期,金融机构应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利用全流程线上化、智能化手段,不断降低支农信贷手续费,适度降低金融产品市场利率,让更多贫困地区农户、小作坊、农庄享受到安全、廉价、长期的金融服务。

最后,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自身的责任担当,加强自身的公司内部治理。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机构支持,对于涉农金融机构来说,“强身健体”绕不开治理结构的完善,尤其是乡镇银行、省联社改革和农商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更显必要。金融机构必须按照监管机构“全国金融主力军、地方金融排头兵、普惠金融领跑者”要求,响鼓重锤、尽锐出战,坚持服务乡村原则,预防因自然灾害返贫或者资金问题二次贫困的发生,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开辟共同富裕的小康之路。

国有大中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应回归金融本源,坚持“民生优先、普惠共享、绿色金融”理念,全力发挥信贷功能,深度参与乡镇、农村的金融创新,用资金力量将贫困地区资源禀赋转化为生产要素,给农村带来更强劲的经济发展内驱力。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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