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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许予朋
2019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目标原则,加快推进建设进程。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在提案中指出,这是在传统诉讼模式之外,寻求更为便捷有效的化解机制,应进一步细致落实,持续完善。
李民斌认为,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可从三方面入手。在提升金融纠纷化解专业性方面,应发挥金融专业人士在法律咨询、主动协商和解、专业调解、 商事仲裁、诉前程序(证据交换和事实发现)等机制中的作用。司法审判应与这些机制充分对接,这样法官的裁决才能建立在掌握金融产品本质特征、符合商业实践标准的基础上。
在为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方面,李民斌建议,司法实践中对追债类的无实质性法律争议案件,应首先由金融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受理范围予以明确。其次,对调解无效而进入司法审判的复杂金融纠纷,应充分发挥庭审前证据交换过程中,依托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事实发现和协商解决的功能,通过证据交换、观点交流,厘清事实,明晰争议焦点,引导诉讼双方基本达到对未来判决结果的合理预期,促成和解。
在提升涉外金融纠纷化解能力方面,李民斌则建议,积极推动国际仲裁机构开展在华业务,提高法律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程度。
□实习记者 许予朋
2019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目标原则,加快推进建设进程。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在提案中指出,这是在传统诉讼模式之外,寻求更为便捷有效的化解机制,应进一步细致落实,持续完善。
李民斌认为,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可从三方面入手。在提升金融纠纷化解专业性方面,应发挥金融专业人士在法律咨询、主动协商和解、专业调解、 商事仲裁、诉前程序(证据交换和事实发现)等机制中的作用。司法审判应与这些机制充分对接,这样法官的裁决才能建立在掌握金融产品本质特征、符合商业实践标准的基础上。
在为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方面,李民斌建议,司法实践中对追债类的无实质性法律争议案件,应首先由金融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受理范围予以明确。其次,对调解无效而进入司法审判的复杂金融纠纷,应充分发挥庭审前证据交换过程中,依托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事实发现和协商解决的功能,通过证据交换、观点交流,厘清事实,明晰争议焦点,引导诉讼双方基本达到对未来判决结果的合理预期,促成和解。
在提升涉外金融纠纷化解能力方面,李民斌则建议,积极推动国际仲裁机构开展在华业务,提高法律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