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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陈建华: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4 15:51:58    作者:许予朋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许予朋】

雄安新区是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要承接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北京非首都功能。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陈建华建议,通过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金融功能的发挥。

陈建华指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有利于大量金融机构的入驻、金融业务的开展、金融市场的开放将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建立和应用提供广阔的空间,建立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不仅是现代金融产业的重要一环,也是创新驱动金融产业布局和升级的内在要求。

此外,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也是实现现代金融监管的必要支撑。当前,现有的金融监管规则大多基于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理念制定,难以对资金流向实施穿透式监管,存在监管盲区。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可以打破目前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各金融市场分割的“信息孤岛”,逐步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借助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金融监管部门可以解决由于数据信息滞后性、片面性带来的问题,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监管渠道电子化,监管数据全面化,数据共享常态化,及时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预警,从而大幅提高金融监管的精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基于此,陈建华就建设金融大数据中心提出4点建议:一是明确金融大数据中心功能定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金融大数据的技术创新高地、产业集聚高地、人才汇集高地、标准形成高地、金融治理和监管创新试验区,使之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中心。综合运用先进大数据理念与技术,搭建架构合理、面向应用、灵活高效,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融互通和关联穿透,支持数据的充分共享和深度使用, 从而提升雄安新区现代金融体系效能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二是构建金融大数据中心发展机制。统一数据标准,提高数据的标准化与可交换性。加强源数据管理,避免数据缺失和重复采集。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数据主体隐私权。突破数据源界限,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数据协调机制。支持金融大数据资产交易,建立统一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资产定价规则,以市场化效益调动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数据的开放共享。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快发展大数据存储备份、认证评估等配套公共服务。积极承接金融机构总部、数据中心等进驻雄安新区,发挥集聚效应,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增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三是推进金融大数据中心技术应用。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国家金融数据模型,实现金融数据互融互通。加强区块链基础技术、量子保密通信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研究。科学应用数据库和数据仓库搭建技术,建立架构合理,能支撑不同数据接入方式,跨机构、跨平台、跨系统的金融大数据平台。强化数据挖掘、数据分析算法及可视化技术应用,提升数据使用价值。

四是出台大数据相关法律政策。从立法层面出台《大数据法》,对不同类型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分析、使用、共享等各个环节制定专业清晰的法律法规,维护全链条数据权益,确保大数据安全可靠,保证大数据应用生态良好,发挥大数据最大作用和价值,体现国家治理的法治精神。大力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留住、培养懂科技、懂数据、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建设和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全国人大代表陈建华: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5-24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许予朋】

雄安新区是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要承接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北京非首都功能。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陈建华建议,通过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金融功能的发挥。

陈建华指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有利于大量金融机构的入驻、金融业务的开展、金融市场的开放将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建立和应用提供广阔的空间,建立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不仅是现代金融产业的重要一环,也是创新驱动金融产业布局和升级的内在要求。

此外,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也是实现现代金融监管的必要支撑。当前,现有的金融监管规则大多基于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理念制定,难以对资金流向实施穿透式监管,存在监管盲区。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可以打破目前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各金融市场分割的“信息孤岛”,逐步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借助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金融监管部门可以解决由于数据信息滞后性、片面性带来的问题,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监管渠道电子化,监管数据全面化,数据共享常态化,及时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预警,从而大幅提高金融监管的精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基于此,陈建华就建设金融大数据中心提出4点建议:一是明确金融大数据中心功能定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金融大数据的技术创新高地、产业集聚高地、人才汇集高地、标准形成高地、金融治理和监管创新试验区,使之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中心。综合运用先进大数据理念与技术,搭建架构合理、面向应用、灵活高效,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融互通和关联穿透,支持数据的充分共享和深度使用, 从而提升雄安新区现代金融体系效能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二是构建金融大数据中心发展机制。统一数据标准,提高数据的标准化与可交换性。加强源数据管理,避免数据缺失和重复采集。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数据主体隐私权。突破数据源界限,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数据协调机制。支持金融大数据资产交易,建立统一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资产定价规则,以市场化效益调动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数据的开放共享。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快发展大数据存储备份、认证评估等配套公共服务。积极承接金融机构总部、数据中心等进驻雄安新区,发挥集聚效应,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增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三是推进金融大数据中心技术应用。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国家金融数据模型,实现金融数据互融互通。加强区块链基础技术、量子保密通信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研究。科学应用数据库和数据仓库搭建技术,建立架构合理,能支撑不同数据接入方式,跨机构、跨平台、跨系统的金融大数据平台。强化数据挖掘、数据分析算法及可视化技术应用,提升数据使用价值。

四是出台大数据相关法律政策。从立法层面出台《大数据法》,对不同类型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分析、使用、共享等各个环节制定专业清晰的法律法规,维护全链条数据权益,确保大数据安全可靠,保证大数据应用生态良好,发挥大数据最大作用和价值,体现国家治理的法治精神。大力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留住、培养懂科技、懂数据、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建设和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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