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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首场记者会:2018年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增长近70% 将为外资构建更好的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03-06 18:19:20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李梦溪】

3月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的记者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宁吉喆、副主任连维良围绕“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的话题。

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宁吉喆、连维良就“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新华社记者 翟健岚 摄

“2018年,在世界跨国投资复苏缓慢、国际贸易关系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中国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长了将近70%,我国继续成为跨国投资的热土。”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外资是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发展改革委将在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同时,还要加上正面鼓励,再加上准入后的国民待遇,为外资构建更好的营商环境。

宁吉喆从五方面细化了实现目标的举措。一是缩减负面清单,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目前,已经启动了再次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工作,今年将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扩大开放的先行先试。二是扩大正面鼓励,发布新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对于鼓励类项目将继续享受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工业用地优惠政策,西部地区鼓励类项目继续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准入前后都实行国民待遇,目前正在全面清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的对外资单独设置的准入限制,确保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并推进在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资质许可、注册登记、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外资企业公平待遇。四是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将简化备案等管理程序,开展重大外资项目服务和推进工作,引导各地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五是要依法保护外资权益,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即将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确立了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这必将为外商投资权益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法治保障。立法通过后,发展改革委将狠抓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强调,要让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一起构成中国经济浩浩荡荡的发展力量。

对于银行保险业来说,行业对外开放的力度在2019年将进一步加强。在3月5日的“部长通道”上,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也围绕金融领域开放再次发声,表示将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继续推进对外开放力度。

此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曾于2018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先后宣布的15条对外开放措施已基本落地,并受理和批准了多项市场准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