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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大环保”格局 推动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2 11:54:43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2018年6月24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5月7日,在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的部务会议上,《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经审议并原则通过。会议指出,《办法(草案)》将在立足“大环保”格局基础上,建设好运用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这项制度,引进市场化专业力量,通过“评估定价”环境风险,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提高环境风险监管、损害赔偿等工作成效。《办法(草案)》是在前期试点实践经验基础上的总结提升,进一步规范健全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丰富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手段,对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短板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