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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洁:重点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居家养老社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8-03-04 19:44:38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化发展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 孙洁

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但是存在形势严峻、明显短板的实际问题,养老事业关系着我国的民生大计,如何鼓励社会资源更快、更多、更广的参与中国养老保障资源建设,提升老人晚年生活质量,是解决好中国老龄化问题的关键。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人口数据,到2016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31亿,占总人口的比例16.7%,是目前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过2亿的国家。预计中国老年人口2025年将突破3亿,2033年将突破4亿,2053年将达到峰值4.87亿,占届时全球老年人口的1/4。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将由2015年底的4000万,持续增长到2050年的9750万;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由2500万持续增长到1.08亿,老龄化日益严重且不断加速是国家面临的客观实际。

一、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养老保障资源严重不足

截至2016年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5万个,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7.6万个,养老服务总床位680万张,每千名老人床位仅有30.3张,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70张的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且养老服务设施与机构多集中在发达城市,资源分配不均。

2、养老保障服务设施投入与养老选择的现状不匹配

参考周边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养老选择结构,日本老龄化程度是全世界最高的,按照日本厚生劳动省数据,日本居家养老占比96%,社区养老只是1.08%,机构2.92%;按照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数据,台湾地区居家养老是98.25%,社区养老只有0.12%。因此,不论哪种比例模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比例都将超过95%以上。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规划将居家养老及社区养老进行了合并,重点阐述了“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但目前尚未有对该类服务的盈利模式、投入方式以及相关的数据统计,因此居家社区养老的需求与现阶段的实际投入极不匹配。

二、加快居家养老社区化服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1、对参与居家养老社区化服务建设的企业进行融资支持

考虑到目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盈利难、回收周期过长的实际问题,社会资源自发进入的积极性需要提高,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支持,以满足居家养老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

一是对于新规划、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在项目规划时强制要求居家社区养老功能区位的预留和建设,并将设施低成本转移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二是在已建成和成熟的住宅小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的养老服务建设,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养老项目建成时,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对运营企业进行奖励;三是政策性银行对于居家养老建设项目进行支持,贷款给予一定利率和期限优惠。

2、明确居家养老社区化服务机构在税收上的减免

为进一步增加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机构的生存和盈利能力,建议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明确的界定,并对该类机构在各项增值税收取上进行明确的减免,切实推进民间资源进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为社会力量腾出发展空间。

3、重点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居家养老社区建设

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险机构在发展养老保险业务的同时参与养老社区建设,可以发挥专业优势,延伸服务链条,增加附加值服务;而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特点的保险资金,也是居家养老社区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而作为更专注的专业型养老险公司,具有更明显的服务优势,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鼓励、支持专业型养老保险机构出资建设居家社区养老及服务设施的具体优惠政策,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模式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