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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养老险,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时机成熟

发布时间:2018-01-02 08:00:02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6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产品形态丰富、服务领域广泛、专业能力突出、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若干意见》还明确了商业养老保险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的作用和任务,提出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政策及地方保障措施。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保险业积极开展相关配套准备工作,包括在产品设计、制度制定、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的产品示范条款,税延保险制度框架、税延保险信息平台建设也基本就绪,能够确保试点政策出台后在较短时间内落地实施。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时机已成熟,经济、法律、舆论等条件已基本具备。12月24日,“中国养老与健康保险50人论坛”成立,保险业更好服务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了重要理论研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