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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健康险试点政策向全国推广,各类纳税人均受益

发布时间:2018-01-02 08:00:02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从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每年免税限额仍为2400元(200元/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的通知,税优健康险的适用对象几乎覆盖各类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相关产品继续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后者可用于被保险人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支出。首次投保时未罹患既往病症的投保人每年保险金额20万元,续保期内累计保险金额80万元;首次投保时已经罹患既往病症的投保人每年保险金额4万元,续保期内累计保险金额15万元。通知中,之前受到关注的“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的政策得以延续。3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7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指数”显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指数为60.6,处于基础水平的低区位置,总体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还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