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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夏玉发:电动自行车要购买车强险并获取驾驶资格

发布时间:2017-03-09 07:41:22    作者:范天娇    来源:法制日报

电动自行车因其成本低、省体力、速度快等特点,已逐渐成为道路交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因其在生产、销售、行驶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管,容易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乃至交通事故。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杏花村街道长岗社区党支部书记夏玉发提出建议,要将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纳入监管,并要求电动自行车购买车强险、驾驶人员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夏玉发以池州为例,列举了一组数据:2015年,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2068起,涉及电动自行车4828起,占总数的40%。到2016年,13132起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6177起,占到总数的47%。

“有些电动自行车车速达60km/h。驾驶人员缺乏安全常识和驾驶技能,遇到紧急情况心慌手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夏玉发说。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夏玉发建议,国家应尽快规范各类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加强对生产企业、销售市场的监管。对不服从监管的企业,可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电动自行车要购买车辆强制保险、驾驶人员要取得驾驶证。具体来说,最高时速40 km/h以上的两轮、三轮电动自行车应取得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资格,驾驶四轮电动自行车应取得驾驶小型机动车资格。上述车辆上路前应购买车辆强制保险,否则交警可以扣留其车辆。

夏玉发还建议,电动自行车必须统一发放车牌号,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