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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推进建立和完善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更好地发挥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功能与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分别在扩大覆盖面、加强平台建设、规范运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措施保障、加强政策引导与宣传教育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意见》规定,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的案件范围为保险纠纷以及其他与保险有关的民商事纠纷,立案前委派调解流程包括诉前引导、委派调解、组织调解和司法确认,立案后委托调解流程包括委托调解、组织调解,调解组织一般应当自接受委派或委托调解后20个工作日内调解完毕(不包含伤残鉴定、损失评估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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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发文 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