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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罗方:农机互助保险要更接地气

发布时间:2016-10-14 09:33:0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王罗方

近年来,高速发展的农机事业使农机安全事故风险迅速增长,对农机安全保险提出了强烈要求。2013年7月,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创办了农机安全互助保险,现已覆盖全省,收到了“互助共济,同登春台”的良好效果。

经验告诉我们,开展农机互助保险,主要组织者应当具备足够的社会公信力和责任心;相关人员必须精通农机业务;互助保险业务应当与管理部门的岗位履职具有协同效应。以上3条,决定了农机互助保险的组织与管理责任必须由农机行政管理部门承担。

当前面临的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来自制度设置层面,需要高层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一要按照涉农互保性质和实际发展情况设定资质要求。《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规定:互助保险组织须聘用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必须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这些条件显然是参照商业保险公司设定的,互助保险在实际运行中具有强大的自我调控功能,精算理财人员作用十分有限,建议降低这方面的资质要求。

二要参照工会互保管理办法允许农机部门参与农机互助保险的操作与管理。否则,单独建立一套类似商业保险公司的队伍,不仅会使农机互助保险滑向商业保险模式,而且会费开支也无法维持。

三要参照农业保险办法对农机互助保险给予政府补贴。农机互助保险与农业保险同属非营利性质,应当同样实行“政策性保险,商业化运作”的联办共保、风险共担模式。建议财政部明确将农机互助保险纳入农业保险政策性补贴范围。

(本报记者 朱艳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