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诉调对接多地开花

发布时间:2016-03-17 09:13:33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江苏:“纵向到底”全流程调解

江苏省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保监会共同确定的全国首批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全辖区试点省份。按照试点要求,近3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密切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的沟通衔接,调动、支持保险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纠纷预防化解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扎实深入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抓对接形成长效机制。江苏省法院与江苏保监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强调保险纠纷化解需要法院、保监部门以及保险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与相互配合,明确全省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按照“纵向到底”全流程调解要求,建立长效化工作机制。全省所有地市均与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对接机制。

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两年半来,全省法院向保险行业协会移送保险诉调对接案件24799件,其中,诉前移送调解10183件,诉中委托邀请调解14616件,案涉总额达13.21亿元,调解成功17128件,调解成功率达69.07%。

江西:夯基础,建立调处工作机制

近年来,江西保监局积极探索和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诉调对接机制从无到有,调解案件数量从少到多,在促成保险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及时有效解决保险纠纷、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与当地司法局联合发文在省市协会成立专门的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省行协引入江西财大法学院等学术机构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委托其独立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在省行协法律工作委员会下分设财产险、人寿险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产、寿险公司调解联系制度,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金额较小的保险纠纷案件进行分类快速调解。

2015年,全省共调解各类保险纠纷356件,调解成功率80%,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金额达999.8万元。共受理123起诉调对接案件,其中诉前调解案件38起,立案后委托调解85件,调解成功75件,调解协议司法确认36件。

云南:高效便民,调解室进驻法院

近年来,云南保险业与有关部门协作,大力推动昆明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努力打造多元化保险纠纷调处平台,在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昆明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采取“调解室进法院”的基本模式,即在试点法院设立调解室,法院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引导诉讼当事人参与调解;昆明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特聘调解员。

从2013年5月10日试点启动至2015年12月31日,昆明各试点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累计委托(派)2810件保险纠纷案件,成功调解1967件,调解成功率近70%。

厦门:创立多部门参与的一体化诉调模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保监局联合公安局、司法局,在交通事故领域将诉调对接机制扩大到多部门参与。各区调处中心内设交通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交警和保险窗口,其中人民法院派驻常驻式交通法庭、司法局派驻人民调解员、保险协会派驻理赔员等,推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诉调对接机制,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并由进驻的交通法庭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同时,推出轻微人伤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对调解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轻微人伤交通事故,交警现场调解后受害者即可获得赔付,实现当场调解、即刻撤离、直接理赔。

截至2015年6月底,厦门诉调对接机制共调解处理案件8571件,涉及金额2.3亿元,调解成功率为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