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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主干技术标准公布,新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成

发布时间:2016-01-01 10:56:23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今年1月,中国风险导向常规体系17项监管规则(简称偿二代)经保监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保险公司自2015年1季度起,编报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报告。保监会设置灵活、富有弹性的过渡期,根据过渡期试运行情况确定新旧体系的全面切换时间。由此,我国基本建成以风险为导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可比的新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在过渡期内,现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偿一代)和偿二代并行,保险公司分别按照偿一代、偿二代标准编制两套偿付能力报告,保监会以偿一代作为监管依据。新的适用要求和具体标准主要包括寿险合同负债的折现率曲线、巨灾风险因子和计算模板、利率风险不利情景、压力测试的必测情景及需要编报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公司等。保监会于2015年首次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进行监管评估,过渡期内监管评估结果暂不与资本要求挂钩。

为积极稳妥推进“偿二代”过渡期相关工作,保监会指导行业全力推进“偿二代”、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开展全行业摸底测试等,保险公司经营理念、市场策略、管理流程、产品导向、组织架构和信息系统在“偿二代”引导下正发生积极变化。

 

专家点评

北京工商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

偿二代主干技术的标准公布,是我国保险监管中里程碑式的大事。首先,它标志着我国新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成,也标志着我国基本建成以风险为导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可比的新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迈入新的历史阶段。其次,在特色方面,强调风险导向型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监管,强调了 “三支柱”整体框架监管,即以资本为核心的定量要求、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定性要求和信息披露要求的监管。从规模导向转变为风险导向的监管,合理量化,更加便于有效监管。第三,这是一项既前沿又基础的工作。前沿性体现在监管理念的优化,基础性体现在对监管框架的夯实和监管标准的改进,并且对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架构、管理流程、产品结构和信息系统产生积极影响。第四,偿二代建设是我国保险业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发展的重要步骤,将促进我国保险业更加健康稳健发展;同时,保监会完成了偿二代全部主干技术标准的研制,建成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推动了监管流程和公司经营管理流程的再造升级,有利于国际交流合作,获得了国内外的高度关注和普遍好评,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保险监管和保险行业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