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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人身险费率改革铺开,市场化形成机制初步建成

发布时间:2016-01-01 10:25:1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3月底,保监会发布《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自2015年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全面落地实施。自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第二批试点地区为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地区,至此商车费改试点范围扩至18个地区。

9月28日,保监会下发《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分红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放开,这标志着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初步建立,人身险费改“三步走”政策全面启动。自2013年8月以来,保监会先后实施了普通险费率政策改革和万能险费率政策改革。数据显示,2014年普通型人身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65%,增速较改革前翻了近三番,目前占人身险保费收入34%,超过改革前近26个百分点;2015年2月实施万能险费改后,2015年3至6月万能险同比增长66%,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2%,较改革前提升了5个百分点。

 

专家点评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

2015年,中国保险业在市场化改革的道路上迈出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步伐。产险方面,对于占有产险市场份额70%以上的最大险种车险,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车险费率的市场化改革使产险业进入了一个群雄争霸的时代。寿险方面,万能人身险费率、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被相继放开,使寿险市场更贴近资本市场变化,符合时代要求,体现了产品价格在市场中的主导作用,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2015年保险业费率市场化改革是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监管理念在实践中的应用。放开前端,放开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创新的手脚,通过市场化鼓励创新;特别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保险尤其是车险经营的科技含量,通过科学化实现市场的公平、公正与公开;管住后端,制定清晰、精确而严格的监管标准,通过标准化实现政府监管和市场竞争的相互配合。

保险费率的市场化改革不求尽善尽美,但求渐次破冰,“知危途而愈勇;察险滩而益慎”,建立有效的纠偏纠错机制,并在改革中逐渐完善;保险费率的市场化改革不期望毕其功于一役,但能够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最终实现市场化改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