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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社会保障建设如何发挥商业保险作用

发布时间:2015-03-08 16:39:05    作者:冯娜娜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由中国保监会办公厅主办、《中国保险报》协办的“两会”保险业代表委员座谈会于3月8日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会上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

以下是发言摘录:

作为保险在社会管理包括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责任保险的推广应该发挥出保险应有的功能。我近两年的提案更多聚焦于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如何发挥商业保险作为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作用。2030年到2050年,中国将进入深度老龄化时期,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但它的实际保障水平即替代率已下降到50%左右,这为商业保险作为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空间。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在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支付能力方面将有较大提升。这些都为商业保险作为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我主张,应尽快启动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与发展。由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的筹资来源、缴费主体在近期内尚无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所以,我建议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补充养老保险体系,通过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投保长期护理保险,在第二支柱作为员工福利计划尽快建立起来,以此带动企业投保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开发,以及护理产业的发展和护理人才队伍的建设。 实际上,长期护理保险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一样,可以作为补充养老保险来建立、开发和规范。

除了上述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补充养老保险体系以外,如果直接建立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的话,建议调整现行养老保险缴费结构,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在不降低现有养老保险缴费率、不大幅度额外增加各类群体缴费负担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原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构,划拨一定比例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基本医疗缴费进入老年护理保险,建立统筹账户,同时适度增强个人责任建立个人账户,以此尽快建立老年护理社会保险制度。

在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领域,通过研究发现,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正呈现弱化状态。由于风险发生的概率不同,工伤、失业和生育这三项社会保险的保障群体比较特殊。即使如此,目前制度运行中,三项保险金的领取率过低。这表现在现实生活中,能够领取到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金的农民工少之又少、微乎其微。这三项社会保险的财务模式是现收现付制,实行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然而,目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的滚存结余分别是1088亿元、4342 亿元和578亿元,成百上千亿资金在沉睡,不能真正发挥作用,而该享受保险的人领取不到保险金。因此,这三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不是降低缴费率的问题,而是需要扩大受益面的问题。所以,建议将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金的领取情况纳入到统计报表,以及社会保障管理的日常工作中。

另外,也关注到农民工的五险领取情况。农民工在上述三项保险参保率和领取率均极低,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柱,在这些领域大有可为。总体上,现在整个形势对保险行业来讲是非常好的发展契机,包括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保障这几大领域里,保险实际上都能发挥很大作用。这对保险行业既是契机,也是挑战。

关于商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结合问题,我认为,养老体系在三个支柱体系框架中严重失衡。基本养老保险一险独大、保障水平有限,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的商业寿险严重供给不足。另外,政策支持不足,潜在需求较大,从拉动消费以及提高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三个支柱的保障能力看,商业寿险和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亟待完善,长期护理保险亟待建立。结合目前商业寿险发展情况,包括互联网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也应在缴费阶段加大税优力度,这有利于提升投保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