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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六省市先行试点费改 险企创新车险仍需监管层点头

发布时间:2015-02-04 12:17:36    作者:    来源:北京商报

酝酿多年的商业车险费改市场化改革终于要迈出艰难的一步。昨日,保监会财险部主任刘峰透露,今年5月费改将在六省市试点先行。届时,将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的车险示范条款与险企自主开发的创新型车险上市供车主选择。 不过,创新型条款仍需监管层点头,首先要过创新委员会综合估计这一关。

5月费改开启 六省市先行试点

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备受瞩目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意见》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放开财险公司定价自主权,鼓励财险公司开发创新型条款。

在通气会上,刘峰介绍,今年春节前后将正式敲定试点方案,于5月起圈地黑龙江、山东、重庆、广西、陕西以及青岛六省市率先试点车险费改。所谓的车险费改,就是建立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的条款管理制度,一方面扩大险企的自主定价权,另一方面也给消费者更大的选择空间。

据了解,目前车险市场普遍引用的仍为多年来的ABC格式条款,由于车险涉及面较大,改革较为缓慢。而示范条款也综合格式条款并进行升级修定,并且将不断完善。

针对试点期间新老条款如何衔接的问题,刘峰指出,老的条款费率停止执行,直接衔接示范条款和费率。保监会也指出,妥善处理商业车险新旧产品衔接问题,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要做好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关注改革实施中的问题和隐患,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促进财产保险行业平稳发展。

大数据做支撑 创新委先把第一关

尽管把自主定价权交给了保险公司,但这种定价的自由度也是相对的,创新型条款上市之前,将由创新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评估。未来将建立健全公平、公开、透明的创新型条款评估机制和创新型条款保护机制,并最终建起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

监管部门一方面简政放权,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车险条款费率监管,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回溯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验证商业车险费率厘定和使用过程中精算假设的合理性、责任准备金提取的合规性和财务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切实防范因商业车险费率拟订不科学、不公平、不合理所带来的风险隐患。

在保险领域,无论如何创新都需要大量的经验数据作为支撑,以行业多年积累的经营数据作为定价参考显得异常重要。《意见》指出,中保协按照大数法则要求,建立车险损失数据的收集、测算、调整机制,动态发布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为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提供参考。同时,险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基准附加保费,合理确定自主费率调整系数及其调整标准。

有保险专家指出,在险企扩大自主定价权之后,依据车型定价将成为一种趋势。目前,中保协正在加紧收集不同车型的“零整比”数据。

险企经营有望分化 低风险车主实惠多

目前,试点方案没有出炉,是否所有经营商业车险的险企都有自主定价权还不得而知。不过,费率市场化显然更有利大险企在市场上巩固竞争优势。

“大公司经营丰富,客户多,在定价方面将拥有主动权。”一位中小险企车险负责人解释,对于中小险企而言,创新开发产品体现出独特性是关键。保监会就表示,要建立创新型条款的保护机制,以鼓励创新发展。

对于打着创新而扰乱市场、恶性竞争的险企将遭受严惩。《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拟订和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令财产保险公司停止使用并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不过,刘峰认为,目前市场成熟度提高了,险企理性经营有显著提升。

费率市场化的趋势是,费率形成机制将使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如此一来,安全驾车、出险较少的低风险车主将得到更多费率优惠。据了解,此前的 ABC条款,风险费率无法体现随人因素,并没有随人因素直接挂钩风险费率。从社会管理角度来看,车险定价与风险匹配,将更好地引导理性汽车消费和安全驾驶,促进汽车厂家不断提升车辆的安全性和易维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