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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国内重大踩踏事故:多涉及重大安全事故罪

发布时间:2015-01-01 12:30:40    作者:    来源:财经网

地点:云南昆明市明通小学

时间:2014年9月26日14时30分许

伤亡:6人死亡,26人受伤

起因:放置于学生宿舍楼过道的海绵垫倒在过道里,学生午休后起床返回教室时,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不清楚情况,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严重伤亡。

处理结果:对该校校长李岚、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杨霖、体育老师李鹏程三人,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刑事拘留。

 

地点:宁夏固原市西吉县北大寺

时间:2014年1月5日上午

伤亡:14人死亡,10人受伤

起因:部分群众北大寺参加已故宗教人士忌日纪念活动,13时左右,在为信教群众散发油香(油饼)过程中,由于群众相互拥挤,发生意外踩踏事故。

处理结果:2014年1月7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固原市委常委会研究,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同意,对西吉踩踏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西吉县县长任立新停职检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吉强镇镇长王斌、西吉县宗教局局长谭宗智、西吉县公安局副局长牛彦峰给予免职。西吉县公安局对踩踏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活动主办方西吉县北大寺寺管会负责人依法拘留。

 

地点:湖北省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

时间:2013年2月27日

伤亡:4人死亡,10人受伤

起因:学生上早自习时,因一楼大门未及时打开,学生之间互相拥挤发生踩踏。

处理结果:给予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琼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老河口市教育局局长汪国忠、老河口市教育局工会主席刘家俊、薛集镇镇长梁正虎(已被免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老河口市教育局副局长郝勇(已被免职)、薛集镇副镇长张霞(已被免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薛集镇中心学校校长杜永杰、薛集镇中心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杨爱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原校长杜贵强、原政教副主任张继辉、教师杜贵体,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3人分别获刑2年半、2年和1年。

 

地点:湖南省湘潭市辖内的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

时间:2009年12月7日21时许晚自习下课时

伤亡:8人死亡,26人受伤

起因:7日晚由于下雨,52个班的学生大部分从离宿舍比较近的一号楼梯下楼,一名学生在下楼梯的过程中跌倒,引起拥挤踩踏。

处理结果:湘乡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被免职,育才中学校长叶继志、政教处纪律干事彭和良均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地点:北京密云县密虹公园迎春灯展

时间:2004年2月5日

伤亡:37人死亡,15人受伤

起因:一观灯游人在公园桥上跌倒,引起身后游人拥挤,造成踩踏。

处理结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作为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密云县城关派出所所长的孙勇、政委陈百年没有认真落实县公安局制定的安全保卫方案,按规定派警力到彩虹桥值勤,以致彩虹桥发生挤压死伤事故,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且情节严重。法院根据两人的犯罪事实和性质及具体情节,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依法驳回两名玩忽职守人员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前,彩虹桥事件中,12名责任人被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党纪政纪处罚。

综合新京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