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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保监局局长蔡兴旭

努力构建保险监管文化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4-11-11 16:56:26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尊敬的项主席、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我国保险文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实践探索到提炼升华,核心价值理念的发布让行业从文化自觉走向了文化自强,核心价值理念成为全体从业人员的价值标准。孔子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潜移默化的文化力量能够形成由内及外的强大约束,对于落实好“新国十条”要求,打造一个“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是保险监管实践的概括提炼和集中体现,更是保险监管工作的强大精神指引。发布一年来,大连保监局始终以文化育人、立信、兴业,保险监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一是转观念、换思维,“为民监管”凸现了保险监管新定位。“为民监管”准确回答了新时期保险监管“为了谁”的问题,保险监管不仅要维护好保险消费者利益,更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们通过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推动“诉调对接”试点、推广总经理接待日等多种方式,较好地维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努力营造政策环境,推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大病保险、补充工伤保险、责任保险等取得突破,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二是顺流程、立规矩,“依法公正”引领了保险监管新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理念在保险监管部门的内化,是实现保险监管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一年多来我们以法治思维不断改进监管工作,对内理顺行政许可、查处分离、行政处罚等工作流程和统一标准,对外依法监管、依法检查、依法处罚,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三是重风险、强专业,“科学审慎”带来了保险监管新提升。面对保险风险隐蔽更深、传染更快、损失更大等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牢固树立风险化解在苗头、化解在基层的意识,探索搭建了“监测研判、疏堵结合、协同处置”模式,有效应对了退保给付、销售误导等基层重点风险;立足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监管队伍,我们派遣干部基层锻炼、开展定期监管论坛、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全面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四是转作风、提效率,“务实高效”体现了保险监管新风貌。务实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核心主题,“务实高效”理念与党的群众路线要求高度统一,打通了保险监管队伍“接地气、通灵气、有生气”的最后一公里。我们主动下基层、转作风、找差距、推整改,回应群众呼声、响应群众期盼,改善公文撰写、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以更高的工作标准、考核标准提升监管效率,以更严格的程序规范和纪律要求强化清正廉明的机关风气,保险监管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经济是血肉,文化是灵魂。如何推动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与落实“新国十条”的同频共振,在实现保险强国梦中发挥更有力的牵引、带动和激励作用,成为现阶段需要研究思考的重要课题。结合基层保险监管实际,我们认为,在践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的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和推广四种文化。

一、 培育全局思维,推广服务文化

评价保险核心价值理念是否得到真正践行,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政府和群众对保险服务满不满意。“新国十条”从国家层面推动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不是为了单纯支持保险业发展,而是要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监管部门必须有胸怀全局的视野,跳出“为监管而监管、为处罚而检查”的狭隘格局,牢固树立以监管促发展、以监管提服务的意识。一是促进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险监管要立足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谋划保险业发展,通过鼓励支持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和维护市场安全稳健,为保险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契合创造条件、提供动力。二是促进行业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智力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险监管服务于广大保险消费者,服务于保险机构,更要服务于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构,要有效引导商业保险与政府服务搞好衔接、注重补位,同时在更具优势的领域要加快发展、不能缺位,让保险成为政府乐用、善用的市场化工具。三是促进行业更好地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国保险业当前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专业基础较为薄弱、行业社会认同度不高、对国计民生的保障作用发挥尚待加强等问题。保险监管必须通过制度安排,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倒逼保险业主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不辜负政府和群众的期望。

二、 强化规则约束,推广法治文化

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与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有机统一,必须通过监管核心价值理念的践行促进“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落实。为了有效破除行业长期以来形成的重规模、轻服务的“功利文化”,从理念上消除销售误导、理赔难的思想根源,要通过监管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使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要树立法治思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保险监管是保险行业法治建设的排头兵,必须培养“研究工作先学法、处理问题遵循法、使用权力敬畏法”的法治意识,必须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思维规范各项行政行为,让法治真正成为保险监管的价值与信仰。二是要完善制度机制。西方发达国家民众整体公共素质较高,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完善的社会管理制度。保险监管要将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核心价值理念的核心,系统完善消费维权、内控监管、失信惩戒等制度机制,切实用制度的“硬约束”把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软要求”落实落靠。三是要强化自我约束。正人先正己,保险监管要系统地完善行政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制度,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监管职责,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将自身的监管行为置于法的监督和约束之下,实现保险监管公开化、阳光化。

三、完善监管方式,推广风险文化

保险是管理风险的行业,监管部门更是需要“如履薄冰”的风险意识,将科学审慎的理念贯穿于监管工作始终。当前保险业面临“偿付能力、公司治理、资金运用、高现金价值产品、满期给付和退保”五大风险,传统的检查处罚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在完善监管方式和方法中引入新技术、新手段势在必行。一是更多增加非现场监管的比重。进一步发挥非现场监管在合理配置资源、实现监管前置的重要作用,完善涵盖偿付能力、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保险风险监管体系,增强风险预警、评估、处置、跟踪等监管效能,探索抽查审批、窗口指导、透明监管等多样化的动态监管工具箱,提升风险识别和防范的有效性。二是更多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大数据时代必然引发保险行业的重要变革,保险监管要以此为契机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改进工作方式、应对复杂局面。要在工作目标精确化、规章制度系统化的基础上,整合数据、产品、偿付能力等各个模块,将监管制度、业务流程内嵌于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类监管资源集约化管理,提升风险分析和预警的针对性。三是更多引入科学的监管评价标准。适应风险管理和监管需求,建立科学的市场运行和监管效能评估工具,在风险评估、制度执行和处罚尺度上统一标准,建立起保险监管自我评价、自我纠错、自我完善的制度机制,提升风险判断和处置的准确性。

四、 提升能力素质,推广绩效文化

文化是无形的,看似难以量化,但文化就反映在群体行为方式的差异之中,以至于我们在行业中一眼就能够看出某些机构人员的不同。监管核心价值理念的践行,就反映在监管干部的能力、作风上,反映在待人接物、业务处理的工作细节中。一是将核心价值理念有机融于能力建设体系中,让专业过得硬。监管干部必须深入掌握保险运行客观规律,切实把握保险业运作模式、规则和方法,要比保险学者更懂理论,要比保险机构更懂经营,坚持专家监管、专业监管。二是将核心价值理念有机融于绩效评价体系中,让机关作风实。要制定系统的监管干部管理制度,将干部在职业操守、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与核心价值理念紧密结合,将践行核心价值理念的情况作为评价监管工作绩效、选树先进典型的重要标准。三是将核心价值理念有机融于廉政监督体系中,让廉洁风气正。要从廉政制度、廉政教育和廉政监督入手,系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聚起忠诚、信念和正气的精气神儿,以更强的党性、更高的修养展示监管干部的良好形象。

以上是我的发言,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