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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国际(再)保险中心的八项建议

发布时间:2014-09-30 09:48:52    作者:陈冬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必须同时是一个国际(再)保险中心,才能与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相匹配。为此我们必须寻求创新之路,谋求跨越式发展。发展离岸(再)保险市场就是理想的切入口之一。国内的巨大市场以及发展潜力是上海建立再保险交易中心最大的吸引力,相反政策环境则是相对劣势。因此,需借助自贸区的相关政策实现快速发展。自贸区运行一年来,再保险中心的推进并不尽如人意,诸多内外部环境都亟待改善。

自2013年9月29日挂牌以来,上海自贸区已经平稳运行一周年。记者 刘书勇/摄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成为国内外瞩目的焦点。记者 刘书勇/摄

(1)放宽再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公司的外汇管理限制。再保险经营是高度全球化的业务,要求货币可以自由流入与流出。要建设区域或者国际性的再保险交易市场,货币自由兑换是很重要的一个前提。资本自由流动不仅对于支持离岸保险业务是重要的,而且对于再保险公司所使用的各种风险管理工具也有重要意义。

再保险市场建设,需要借助与再保险公司的责任特征和期限相匹配的投融资机会与工具,如巨灾证券化产品等的发行。如能实现资本完全流动,再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国际金融市场来选择投融资工具,进行风险管理。

(2)放松资金进入离岸再保险市场的限制。再保险业的繁荣必须依赖于资金的多样化,这样才能保证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有充足的资金和有效分散巨灾的能力。受到多年来法定分保的影响,我国的再保险业务高度集中于中国再保险集团。这对于需要最大化分散风险的保险业来说发展不利。监管部门可以出台相应措施鼓励各种资金尤其是外资进入自贸区再保险市场,简化在自贸区设立保险机构的手续,并允许自贸区内的再保险机构经营外币再保险业务。

当然,放松进入市场的限制并不意味着对保险机构偿付能力监管的放松。例如百慕大的离岸再保险市场尽管非常容易进入,但其市场参与者的财务能力都很强,保证了市场整体的平稳有序发展。

(3)出台配套税优政策以吸引资金进入自贸区再保险业。我国公司所得税高,这不仅与百慕大之类的交易中心的零税率政策相比没有竞争力,与新加坡、都柏林等一类的新兴离岸中心相比也劣势明显。

比如新加坡离岸业务税率仅为10%。若只考虑国内原保险与再保险市场的发展,那么税收的影响不是很大。但是若要建立再保险离岸中心,高税率必然为一个制约因素,因为大多数保险人都愿意找一个税率较低从而成本较低的地方进行交易。

(4)支持再保险机构以航运金融为依托,加大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航运金融是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再保险市场的建设必须围绕、服务于这个重点。

航运保险及再保险可为航运企业以及航运金融活动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保险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将有利于完善航运产业链的发展,包括船舶的融资、海运法律事务、船舶经济、航运管理等相关产业;保险资金则为航运业的发展提供大量、长期、稳定的资本支持。

航运金融在中国是个新兴事物,各种相关的保险产品如油污责任险、无船承运人责任险等在中国并不常见。对于以大数定律为经营法则的保险业来说,这就意味着更大的产品设计难度和更高的定价风险。对于新兴风险,再保险公司无疑有更好的风险管理经验和更全面的全球性风险数据,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和创新提供支持。同时监管机构也应该放宽对创新产品条款和费率的监管。

(5)扶持国际专业再保险中介在自贸区落户发展。按国际惯例,再保险公司的业务大多都是通过保险经纪人联系直接保险公司,最终达成交易并签订合同。

在欧美保险市场上,通过保险经纪人安排的再保险业务通常占保险公司业务总量的70%以上。再保险业的繁荣离不开专业的再保险中介,它们除了充当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的业务代理人角色外,还肩负着监督再保险人的财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消除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重要任务。

但我国目前很缺乏合格的损失理算师、精算师和综合金融顾问等这一类的专业素质很高的机构人才,来提供技术服务方面的支持。因此应在自贸区内大力发展再保险经纪人及相关的再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推动自贸区离岸保险业务的蓬勃发展。另外,在自贸区引入国际专业再保险中介机构将有利于自贸区内的再保险公司从事境内外再保险业务,扩大全球市场份额,加速风险的分散,并有助于加强我国再保险企业的国际影响力。

目前我国的再保险市场还处于依赖传统风险分散工具的阶段,但当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产生对新型风险转移手段如巨灾证券等的需求。这些新型风险管理工具的发展更是离不开高水平的再保险中介的参与。

(6)进一步开放保险资金进行境外投资的渠道和放宽投资限制。上海自贸区内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将会促进保险企业在自贸区中的投资以及海外投资,进一步加大另类投资。上海自贸区还可以创造条件、方便境内企业在区内进行全球资产配置。譬如允许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复苏的美国经济,投资于处于底部的欧洲经济。

我国可以以自贸区的再保险机构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宽其资金运用的渠道,放宽对境外投资的各种限制,以此带动全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的改革。

(7)出台措施吸引保险业人才落户自贸区。据报道,常住人口约2400万人的上海,金融专业人才数年前刚迈过1%关口。仅就金融从业领域而言,上海人才年缺口达10万名。保险业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行业,对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很高,而且这些人才的替代性较低,流动性较大。

尽管保险人才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保险教育与保险理论研究也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我国再保险人才依然十分缺乏,尤其是对再保险风险的判断和预期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需要大量的承保案例进行分析。政府应该考虑出台配套的自贸区保险业人才引进政策,为再保险中心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8)离岸再保险中心建设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由于再保险市场的国际性和流动性,其监管一直是全球保险业监管的一个难点。再保险机构由于在不同的市场上受到不同监管制度的管理,其市场行为、财务状况、偿付能力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参照标准,因此相比于在本地市场运作的原保险公司而言监管的壁垒更大。

建议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参照百慕大离岸市场的监管模式,实行与公司联系紧密而监管形式较松散的模式,以促发展为核心,以偿付能力监管为主线,加强与地区内和全球主要保险市场的监管者在国际再保险监管业务上的联系,建立一个清晰的风险转移监管框架,以促进再保险行业的创新,为自贸区离岸再保险市场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保险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