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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稳解读新国十条:起飞和成长——保险业新的宏大叙事

发布时间:2014-08-14 11:31:59    作者:王稳    来源:保险经理人

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时隔8年再度以“顶层设计”的方式为保险业提出了一个新的宏大叙事。与2006年发布的《关于保险业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简称《老国十条》)相比,《新国十条》不是就事论事谈保险,而是跳出保险谈保险,是将保险业放到宏观经济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框架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制度来定位和考虑,不仅重视保险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而且关注保险在社会管理领域职能的发展,强调保险业与相关领域改革的互动,对于保险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保险业的新叙事及其内在逻辑

从世界范围内保险业发展经验来看,保险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和风险管理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健康发展、社会治理机制完善的重要标志。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来看,保险作为市场化的社会互助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但是,当前人们对保险的印象是什么样?或者说,保险业的旧的叙事是什么呢?很显然,消费者认为“保险是骗人的”、“理赔难”,从业者认为“保险是卖出去的,因此渠道为王”,监管者认为“保险存在销售误导,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现象”……总之,很长一个时期以来,有关保险业的叙事是“政府不够放心、人民不够满意、从业者不够硬气”。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亟需一个新叙事,明确保险业在社会经济整体发展中的定位和作用。而《新国十条》指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能够帮助企业和群众对冲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安全感,激发社会创造创业动力,有利于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可以一举多得。”如此一来,保险业被赋予的“国家的使命感、社会的责任感、行业的荣誉感和从业者的崇高感”将成为保险业新的宏大叙事。这一新叙事的核心共识是,“保险业的发展不能再以保险业的规模和盈利为终结,而是以一个合意的社会经济结构中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清晰定位和功能结构为终结,而这样的功能结构需要在保险业起飞阶段之初就由中央政府顶层设计好”。

那么这一新的宏大叙事的合理性和内在逻辑是什么?从客观上看,罗斯托的成长阶段论、钱纳里的工业化阶段论和纳瑟姆的成长拐点论等经典模型所描述的中国经济成长和结构转型所处的阶段,为这一新叙事奠定了坚实的客观基础;从主观上看,18大后中央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特别是新国十条对保险业的顶层设计为这一新叙事提供了强大的理论的政策基础。

根据罗斯托的经济成长(起飞)理论,经济起飞阶段与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的急剧变革联系在一起,是摆脱产业发展瓶颈和经济不发达状态的分水岭。这个阶段的实现需要有适合起飞的市场制度和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随着经济的起飞,保险业自然也进入起飞阶段。而钱纳里从产业结构转化的视角解释经济起飞阶段,认为当一国人均GDP在4500—7200美元时,经济发展处于起飞阶段,7200—10800美元为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此时就业结构中农业劳动人口在全社会劳动人口中的比重低于20%,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即城市化率)超过70%。美国学者纳瑟姆也认为,一国或地区的城市化率分别为30%、70%时,经济发展形成两个拐点,处于快速增长期。

从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2012年,我国人均GDP超过6000美元,城市化率为52.57%,按照纳瑟姆的理论,我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增长期,根据钱纳里的观点,我国经济正处于起飞阶段。据保守预测,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70%,人均GDP将超过15000美元,即进入到钱纳里所说的高级阶段。总体而言,我国当前已经处于经济起飞阶段,这将带动保险业也进入起飞阶段。

从国外保险业的发展经验看,美、日等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在经济起飞阶段都曾维持40余年高增长,尤其是日本,1950-1970年寿险保费增长141倍,年平均增长率达27.6%;1970-1990年,寿险保费增长20.5倍,平均增长率16%。美国也有类似的过程,1959年仅为300.28亿美元,到2007年则剧增至12296.68亿美元,48年间增长了41倍。美、日保险业的发展道路虽不相同,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无疑是其保险业发展的主要动因。

台湾作为新兴市场地区的代表,其保险业的发展轨迹也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自20世纪80年代期,台湾寿险业开始了长达30年的持续高速发展,年均增长率高达19%,2009年保险深度达到16.8%,位居世界第一,保险总资产在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达到25%以上。这个发展速度的取得,税收政策和制度因素是首要驱动力,而经济发展水平则是必要条件。

借鉴美日发达国家和台湾地区保险业发展的经验,我国保险业新的宏大叙事的远景是:到2050年,我国保险业深度达到发达国家现在的平均水平(10%),则保费年收入将达到30万亿元人民币(是现有保费收入的30倍);保险从业人员在总劳动力中的占比达到现时台湾地区的水平(2%),则我国保险业的从业人员将达到3000万人(是现有人员的10倍);保险资产在金融业总资产中的比重达到美国的水平(30%),则我国保险业总资产将超过200万亿元人民币。一个空前壮大的保险业将屹立在中国金融业的版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