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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保险大国迈向保险强国

国务院发布保险业“新国十条”

发布时间:2014-08-13 15:49:35    作者:李画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到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新国十条”指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新国十条”提出,要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坚持完善监管、防范风险,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健全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新国十条”提出了十方面32条意见。一是总体要求;二是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四是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五是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六是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七是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八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九是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十是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新国十条”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促进经济转型、转变政府职能、带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促进本地区现代保险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

(“新国十条”全文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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