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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地震的保险启示

发布时间:2014-08-07 08:54:25    作者:特派鲁甸记者 李晓波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8月3日下午,云南鲁甸6.5级地震发生,第二天上午,保险业第一个理赔报案点就已经在震中龙头山镇设立。但是直至6日下午,该报案点仅接到19起报案,其中很大一部分还是工作人员主动联系过来报案的。

6日凌晨,人保财险两辆查勘车利用道路封闭的间隙,克服重重困难,历时8小时抵达震中开展工作。由于场地狭窄,部队等救灾队伍救灾作业难以展开,在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工作组还未展开工作就撤离了震中。

不难看出,在大灾发生之后的72小时黄金救援期,灾区集中全力要做的事情还是抢救生命和安置群众,保险业发挥的作用有限。“对于保险业来说,大灾之后,一方面,要以灾区的生命救援为重,积极做好政府震中救援的相关配合工作;另一方面,要利用条件尽快先行做好震中外围的查勘理赔,一旦震中条件具备,马上进入开展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再生产。”针对本次地震的实际情况,云南保监局副局长任玉华对《中国保险报》记者表示。

首先服务于救人

正如任玉华所说,在救灾体系中,保险业作为减震器,最大的作用还是在救援之后的损失补偿和灾害救助,而救灾前期能做的主要还是对灾区急需物资的补给和对政府救援的协助。这也在本次救灾过程中得到了体现。

在灾区特别是震中龙头山镇,所有工作都紧紧围绕着救人在展开。云南保监局抗震救灾小组要求各保险公司在接报、查勘、理赔等方面,一律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不给救灾添乱”的统一部署。此外,抗震救灾小组结合实际调整工作安排,要求已在龙头山镇设立了临时报案点的中国人寿同时受理所有保险公司客户的报案(业内再行分解),并将报案点的标识改为“云南保险业地震报案点”,为灾区群众提供便利。

与此同时,各公司也因地制宜开展了救援协助。如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第一时间组织2500箱矿泉水,连夜发往震中灾区并立即移交给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投入到救灾工作中。同时,人保财险总公司紧急组织从成都、武汉、广州应急物资储备基地调度救灾帐篷发往灾区,在第一时间解决了部分灾区的燃眉之急。而平安产险云南分公司在火德红乡救护车紧张的情况下,马上安排查勘车协助转运伤员30多人次,得到了各方的肯定。

本次带队前来指导救灾的人保财险总裁助理谷伟对记者表示,人保财险刚刚建立的应急救援体系虽然在本次救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下一步还要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增加储备物资的数量和种类,增配应急服务车,进一步提升应对大面积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理赔原则关乎大局

除了救灾思路之外,对保险业来说更重要的还是大灾之后的理赔原则问题。虽然每次大灾之后,为了给灾区受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保险业的理赔方针都是应赔尽赔,能赔则赔,但是保险业还是要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原则,充分履行契约精神,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赔案。

针对此次地震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部分险种未扩展地震责任的情况,为做好理赔处理、避免应对不当造成的舆论风险,云南保监局结合历次地震保险理赔经验,提前与各家公司沟通,初步制定了相关险种处理预案。

特别是对于“地震及次生灾害”除外责任条款的适用、地震引发次生灾害的合理认定,各家行业主体主动协调,统一处理原则和口径,避免因个案或个别公司处理及宣传不当影响行业声誉。

理赔实际引导产品设计

从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收集到的报案情况来看,无论是产险还是寿险,除了车险外,个人投保的情况都占少数。当前出险较多的还是以集体投保的学平险和政策性农险为主。

这与鲁甸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无关系。记者了解到,2013年鲁甸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273元,而2013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8896元。由于保费统计以州市为口径,整个昭通上半年保费收入仅为5.7亿元,在云南16个州市排名第11位,甚至不及沿海省级机构一个月的保费收入。

“在贫困地区,老百姓的主要财产还是住房,这就凸显了农房保险在这些地区相比于其他保险的重要性。”云南保监局产险处处长樊青表示。

有媒体给灾区的百姓算了一笔账,60平方米的抗震安全房,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也就是6万元左右就能建起安全的抗震房屋。记者在营地村灾区采访时了解的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算法。在保险公司为一户农民赔偿能繁母猪因房屋倒塌而死亡的案子时,他家孩子新修的房子就在旁边,完好无损。“这是我花6万块钱给儿子盖的婚房。”这户农民说。

这也正是云南在设计巨灾保险时主要承保农房的考虑,地震发生后,保险赔付一部分,民政部门补贴一部分,基本能将房屋损失覆盖,保证受灾农民能够有能力重建家园。在四川成都试点的农房保险也正是基于这一初衷。

事实上,成都开展的试点很大程度上是当地财政为老百姓的保费买单。受各地财政实力差异的制约,云南作为不发达地区,如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还需要从上而下的制度来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