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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人寿"关于正德人寿真实状况的几点说明"

发布时间:2014-07-01 16:11:42    作者:正德人寿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自保监会〔2014〕8号监管函6月6日公开发布后,我公司一直潜心于防范化解执行监管函后的风险和危机。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各种不同声音,我们想用忍让和宽容,微笑和沉默来解决。6月2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栏目播出了《关注正德人寿偿付能力监管》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我公司的更大关注。为了让保民和客户放心,让所有关心正德人寿的朋友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事实真相,我们会相继做一些客观说明。

 

一、正德人寿财务数据与股东态度。

正德人寿成立于2006年11月6日,注册资本5亿元,经过2009年12月和2012年12月两次增资,目前注册资本为20亿元,是仅有5家省级分公司的小微民营保险公司。 

公司成立后秉承“正扬诚信,立德为民”的核心理念,保费收入年年增长,由2006年收入0.12亿元,至2013年收入115.64亿元(详见附表1);资产总额由2006年的5.03亿元,至2014年一季度达269.67亿元(详见附表2);综合费用率由2006年的584.51%逐年下降,并在近三年稳定在5%以下(详见附表3);净利润由2006年的-6875.91万元,至2013年达5565.85万元(详见附表4);历年来偿付能力充足率均符合监管要求(详见附表5)。

                               

                               

                               

                               

                               

 

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我公司资产总额约270亿元。其中安全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约158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约为58.52%;流动性较强的可随时变现资产约41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约为15.19%;公司在北京和上海通过竞拍方式购入两块土地,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总价值约32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约为11.85%(详见附表6)。

                 

 

在保监会6月19日召开的通报会现场,当公司一位股东第一次听到保监会认定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7%时,表示很惊讶,认为自己投资的四亿元打水漂了。公司另一位股东马上表态,当即提出愿以两倍价格即八亿元接盘。

 

二、自2013年10月28日,保监会进驻正德人寿现场检查以来的一些真实情况。

1.保监会检查组约谈我公司人员时部分言语摘录。

自2012年9月至今,保监会四次到我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特别是自2013年10月开始的第四次现场检查,没有明确说明检查目的,至今仍未结束。以下为保监会检查组约谈我公司人员时部分言语摘录:

“我不管什么理由,你立刻让他给我回电!打不通给我上他家找去!少跟我玩这一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那些嫖娼的嫖完了还在小本子上记一笔,我就不信你们没纪录!”

“劝劝她(指张洪涛董事长),年纪那么大了,何必还要这样干呢?撑着干嘛?那么累,年纪这么大了,身体也不好,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大,是时候要找个年轻点的来接一下班了。”

“当时我们稽查局在查XX人寿的时候,他们的人说‘你们不要再逼谈话的人了,再逼他们要跳楼了,我就跟他们说,爱跳你们去跳去,不关我们的事,我们这是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跳了,就是你们自己畏罪自杀’,你们也一样,我们没逼你们,是你们自己在逼自己的,跟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现在一天天的睡不着觉,就想着怎么来对付你们!”

2.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受限。

我公司曾于2013年11月29日向保监会提交报告,拟召开董事会,然而保监会以监管函〔2013〕59号对我司召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做出行政许可限制,责令我公司在检查期间召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必须经检查组同意。此后我公司又四次申请召开董事会,会议议程包括学习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审议2013年度各项报告、2014年度工作计划等关系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的多项实质性内容,但均被保监会拒绝。

3.保监会就股权纠纷问题两次约谈我公司董事长。

2014年2月28日,保监会约谈我公司董事长,界定我公司当前主要问题为股权纠纷,希望我公司“通过内部调解方式加以解决,保监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欢迎市场主体进行监督。”3月21日保监会再次约谈我公司董事长,对解决我公司问题的方式重新界定,提出“内部处理是指在保险业内处理,这是有别于借助司法等外部处理途径而言的。内部处理是基于在监管部门主导下进行。”

 4.〔2014〕8号监管函突然停止我公司新业务等。

在此前从未提示、预警、告知的情况下,我公司于2014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四点半,突然接到〔2014〕8号监管函,认定我公司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责令我司6月9日起(星期一)停止开展新业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和暂停新增股票、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股权、不动产和金融产品投资。在仅有15个有效工作日,且限制我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前提下,监管函规定,如我公司未能在6月30日前有效改善偿付能力,保监会将视情况采取包括整顿、接管、撤销清算等进一步监管措施。

经统计,2013年起至今,保监会共主动公开有关偿付能力的监管函12次,涉及保险公司10家,其中仅有针对我公司的〔2014〕8号监管函限时责令公司有效改善偿付能力,及包括停止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和停止相关投资业务的最严处罚。

5.我公司上报增资扩股相关事项请示文件。

2014年6月13日,我公司通过保监会公文传输系统上报《关于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请示报告》,保监会对该文件中不影响主体意思表达的个别文字反复提出异议,并在17日已签署了收文回执后,两天内仍先后三次退回修改文件。我公司在依照保监会文字修改意见修订文件后,于18日第六次报送,虽再未退回要求我司文字修改,但至今仍未得到任何书面回复。

6. 6月19日通报会。

2014年6月19日15时,保监会以便函形式通知召集我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参加通报会,这是除〔2014〕8号监管函以外,保监会唯一一次通报告知我公司存在偿付能力问题。当日距〔2014〕8号监管函下达日已过了13天,距监管函限定有效改善偿付能力的最后时限只剩下11天(7个有效工作日)。

 

实事求是是我党思想路线的核心和实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公而忘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我们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以上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