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回应正德人寿事件

保监会:不能对风险坐视不理

发布时间:2014-06-27 19:40:49    作者:中保网记者李画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除了对以上对三个问题的回应,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还说,正德人寿在后续的过程中还可能发现其他问题,现在查出来的问题还不涉及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后查出的问题,还有可能进一步影响其偿付能力。

“偿付能力这个指标,是对保险公司资本吸收、抵御风险能力的判断。偿付能力不足,并不代表公司马上就会破产,只能说明资本吸收、抵御风险能力两项能力下降。”该负责人说。

如果正德人寿30号不能提交解决偿付能力的有效方案,根据《保险法》规定,可能面临包括更加严厉的整顿、接管等处罚。

资料显示,正德人寿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20亿,有5家股东,共有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和黑龙江等5家分公司。

保监会披露,正德人寿在经营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业务结构、渠道和产品单一,业务主要依靠销售高现金价值的短期产品,这些产品的规模保费占比将近100%,主要通过银邮渠道销售;退保金额居高不下,2013年退保金额超过110亿,接近全年的规模保费收入;剔除虚假部分,正德人寿成立8年来持续亏损;存在因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虚列营业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保监会作为监管部门,对包括正德人寿在内的主体,都是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希望每家公司都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不希望也不愿意看到任何保险主体发生重大事件,产生重大风险,影响行业形象。

该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在法规范围内,依法公开公平地行使监管权力,对包括正德人寿在内地的所有主体一视同仁,不会因公司大小、资本属性等不同采取不同的措施。监管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保监会对任何行为都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依据,依法加大查处力度,绝不姑息和不姑息纵容一家公司。如果保险公司对监管加以抵制,甚至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舆论,保监会依然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监管部门正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