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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人寿公司治理隐患爆发

发布时间:2014-06-23 17:16:59    作者:    来源:金融时报

“表面看来,正德人寿是对保监会的处罚措施有所不满,但其偿付能力问题背后的真正原因,却是公司治理结构的诸多缺陷以及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诸多纷争。”谈及对正德事件的看法,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如是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从2013年至今,已有3家寿险公司因为偿付能力不足而被保监会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2013年3月,针对幸福人寿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保监会于3月8日对幸福人寿下达了自3月20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两项监管措施。监管措施施行1个月后,幸福人寿完成8.84亿元增资,偿付能力重新达标,保监会依法解除了对幸福人寿采取的监管措施。2014年3月,针对信泰人寿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保监会于3月11日下达了监管函,对信泰人寿采取了自3月17日起暂停新业务的监管措施。2014年6月,在确认正德人寿违规虚增偿付能力,其实际偿付能力状况严重不足的情况后,保监会对正德人寿采取了停止开展新业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暂停部分渠道新增投资等多项监管措施。不仅如此,自2013年以来,还有8家次寿险公司因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被保监会下达了暂停新增分支机构批设的监管措施。其中,4家公司已经迅速改善了偿付能力,随之获批解除了监管措施。

既然偿付能力监管已然制度化和透明化,正德人寿缘何反应如此激烈呢?对于记者如此提问,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很多问题沉积已久,由于缺乏成熟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和管理层各方都各怀心思,很难坐到一起来共同解决问题。据我所知,正德人寿有的股东甚至连公司的报表都看不到。至于用违规会计处理来掩盖问题的做法,这在存在股权纠纷的保险公司中并不鲜见,相信很多股东不了解公司的实际运作,有的股东或许也并没有想过去真正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