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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轨运行20年利益已固化

发布时间:2014-06-04 21:16:11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自7月1日起,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但事业单位具体如何参加社保,其养老保险如何与企业职工并轨,条例并未给出具体办法。至于公务员的养老保险要如何走,文件更未涉及。

中国现行的职工养老保险二元结构,始于1993年实行统账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时,机关事业单位并未参与改革,而是继续沿用传统的国家—单位保障制。运行20年来,双轨制形成了巨大的不公,企业与企业职工要承担职工工资28%的养老保险费率(其中企业20%,个人8%),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不用缴费,但退休之后,财政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的替代率(即退休金与工资的比例)却高达80%以上,而企业职工仅为不到50%。在有些地区,两者之间退休金差距达到3倍以上。

多年来,舆论对关于养老金并轨的呼声不绝于耳,但始终难以落实。

“中国社保30人”成员、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是最早呼吁养老金并轨的官员,他曾任国家体改委分配和社会保障司司长。早在1996年,他就提出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事后他收到大量来信反映养老金不公平的问题。

2004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听取专家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时,以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的身份,宋晓梧在会上提出,养老金双轨制不合理、不公平。

此后虽然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水平连续10年提高,并轨一事却没有下文,宋晓梧称之为“扬汤止沸而不釜底抽薪”。

2011年,退休之后的宋晓梧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再次提交关于养老金并轨的提案,引发媒体热议。

“到现在这个事还没解决,我觉得实在说不过去。”宋晓梧感叹,“国际上又不是没先例,美国、日本等国都能并轨成功,我们怎么就这么难啊?”

养老金并轨之难,主要难在利益格局的固化。

2008年2月,国务院出台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五省份先期试点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初衷是循序渐进,因此不涉及公务员。但6年来,这些试点地区事业单位仍然沿用旧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无疾而终的原因是事业单位职工的抵制。

有媒体报道,在试行改革的一些地区,事业单位职工甚至集体提前退休,避免缴纳养老保险,也避免退休金降低。

宋晓梧认为,将事业单位和机关(政府部门)分隔是那次改革失败的主因,“我当时就说一定搞不成功,事业单位和机关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事业单位好多人都是机关过去的,还都有行政级别,怎么可能分割开?”

并轨的另一难题在于,钱从何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前期并未缴纳8%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并轨意味着需要按工龄补齐这笔钱。

据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计算,760万公务员平均每人补20年,每年补2万(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各1万),就是3.04万亿元。而中国还有3150万事业单位职工,这意味着机关和事业单位总共需要补15万亿元。

如果采用“财政支出+单位自筹”的模式,意味着医院和学校等事业单位要承担部分上述成本,且并轨之后,机关和事业单位还要负担与企业同水平的统筹账户缴费,这又引发了对并轨后学校和医院向学生和患者转嫁成本的担忧。

因此,每年的政协大会上,对养老金并轨投反对票的代表,多是来自学校和医院的校长、院长们。

国际经验中,智利曾经通过出售国有铜矿做实了其个人账户。中国也很早就有学者提出变现部分国有资产补充养老金缺口,还上转制欠下的旧账,但这个方案并没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