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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水利供水工程保险

发布时间:2014-05-07 15:48:22    作者:吴莎莎    来源:西部网

5月10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宝鸡中心支公司与宝鸡市6个县区14个供水站,签订了农村供水工程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此业务属全省首创,标志着我省水利工程自然灾害保险正式启动。

“十一五”期间,宝鸡市先后投入5亿多元,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040处,基本都以国家投入为主。由于产权、管理等方面原因,农村供水工程后续管理一直是一大难题,一旦饮水工程出了问题,将给农村老百姓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为了使工程能长期发挥效益,宝鸡市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实践,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宝鸡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并针对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破坏,提出了为农村工程定制保险的思路。去年11月,宝鸡市水利局组织赴全国先进地市湖北宜都学习考察经验和做法,从全市选定14个较大供水管理站进行投保试点。

据了解,该险种为财产综合保险,保险范围包括供水源头、水池、延伸管网主接水口至连接农户闸阀间的主(支)管网以及开关、闸阀、机电设备和供水泵房等附着物。年保费按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合同价或工程投标中标价格的0.24%计算。赔偿标准以年保费5倍为限。如存在保险事故分歧和争议的,或赔偿金额超过保费5倍以上的,由市水利局牵头协商共同解决。该保险业务将为宝鸡70%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参与投保的供水站,在投保范围内出了问题,将在一周内得到赔付。保费来源按照谁使用谁交费的原则,从农户缴纳的水费中收取,由各级水站向保险公司缴纳。

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投保,不仅可以发挥保险业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还有效降低了工程建设风险,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农村饮水工程的建管难题,促进了农村饮水这一民生工程良性运行,有利于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