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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水电站工程保险投保案例

发布时间:2014-05-07 14:24:48    作者:    来源:慧择网

    在各类工程建设中,工程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保障。那么如果投保人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经济损失,该如何赔付补偿金额呢?下面以工程保险中的水利工程来为案例,具体说明一下。

   案例
    某特大型水电站为碾压砼重力坝,施工采取导流洞导流,开挖引水隧道建设引水发电系统,厂房全部为地下厂房,隧洞开挖量极大。该工程自从2000年开始进入施工准备期,2003年主体工程开工,2009年投产发电。
  业主按照工程标段分别投保,主要分前期道路、变电所及送出工程、砂石料系统、供水系统、导流工程、地下厂房、大坝和机电设备安装等项目分别安排保险,同时对于业主采购的塔带机等设备单独投保机器损坏险,对于业主人员单独投保雇主责任险,整个项目总保险费支出为2770余万元。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业主单位为了降低费率,同时保险公司也出于控制风险、减少小额案件查勘成本考虑,最终免赔条件设置较高,该工程建设期间共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案件23起,平均每年2.5起,赔付金额为2316万元,简单赔付率为83.6%。
  对于保险金额,,如果按照工程某个标段的中标价作为保险金额的,一定要认真分析该中标价对应的范围,切不可把按照承包价投保等同于足额投保。
  例如,在水电站建设期间,业主除去采购机电设备等,一般负责提供拌制混凝土所需的砂石骨料,而作为大坝施工中标方的中标价就不包含砂石骨料的价格。但是为了报价的需要,业主一般会在招标时按照较低的固定价格作为砂石骨料的价格,中标方按照较低的固定价格进行取费,最终计算出工程的承包价,所以该承包价需要扣除砂石骨料的总价,因为该部分是业主负责免费提供的。
  在这种情况下,仅仅按照大坝施工中标价作为保险金额投保工程险,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某部分重新浇注,保险公司赔偿时会仅负责赔偿混凝土的浇注费用、混凝土的拌制费用和部分拌制混凝土原料的费用,而对于业主提供的砂石骨料,由于当初保险金额中不包括,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熟悉工程保险相关案例,有利于投保人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