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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民营银行进入可增加市场活力

发布时间:2014-04-24 21:00:31    作者:韩啸整理报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专门有一段关于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什么要突出提出这个问题?

我觉得有这么几个原因:第一点,对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商业银行,政策一直不明确,除了民生银行以外。民生银行确实是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成立时资本金13.8亿元,其中85%是民营资本,这是一个例外。其他的,比如工农中建交,12家股份制银行当中,大多数是有国有资本或者其他资本发起设立以后,民营资本陆陆续续通过银行改制、参股、增持等方式进入。真正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政策没有禁止过,但是不够明确。决议明确了,是一个重要突破。

第二点,由于工农中建交这几家银行体量太大,现在将近4000家银行,民间资本占比大概11%。银行业应该是开放性行业,这个比例是可以增加的。既然搞市场经济,就应该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公平的投资机会。在银行市场准入方面,如果将来我们也搞负面清单的话,显然民营资本在这方面进入不应该受到额外的限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我认为彰显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决心。

第三点,民营银行进入会增加市场的活力,可以倒逼大银行提升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提高金融人才的配置效率,有利于促进大型银行进一步转变,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改革,完善治理机制。

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实际上是从顶层设计制度安排上解决了这一系列的问题。

很多人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特别是小微企业,主要原因是大中型银行不愿意给小企业发放贷款,如果能多办一些民营资本控股的小型银行、中型银行,就能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个看法准不准确呢?

现在,我们国家小微企业贷款总额不到14万亿元,是全国总贷款额的大概28%。办一些小微银行、中小型银行对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能不能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我想也不能估计过高。

国际金融市场上一个通常的特点,贷款利率的高低和银行的规模基本成反比,越大的银行贷款利率越低,越小的银行贷款利率越高,这不是谁好谁坏的问题,是管理成本造成的。因此民营资本办中小银行,办更多银行是应该的,但是以为办一些小银行就有助于解决所谓融资贵的问题、有助于把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下来,我觉得这个说法可能不成立。

办了银行以后,是不是就可以解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自身融资的困难?“我现在有了银行,我吸收存款了,我的企业资金需求就可以解决了,就有保障了。”——如果是带着这么一个想法,准备去发起设立银行,准备投入相当的资本办银行,从根本上就错了。

因为无论哪个国家,包括《中国商业银行法》都有规定,对单一客户的贷款集中度、对某一个企业集团,总体授信不能超过实收资本的一定的百分比,这是有规定的。

同时也有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持有某银行股权一定比例的,比如5%的持有者及其直系亲属都是关联人,贷款、任何资金往来,都构成关联交易,要受到特别的关注和监管。

也就是说,办了银行以后,对解决企业自身的资金需求,想从银行得到额外照顾是不可能的,还要受到更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