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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小贷险模式

发布时间:2014-04-23 21:17:0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009年9月,为解决“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宁波市委和市府支持下,宁波市金融办及宁波保监局牵头,正式启动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由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合作推出了“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及配套的小额信贷产品。

宁波模式的具体做法:一是明确支持对象和融资成本。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支持对象明确为农业种养大户(包括农村经济合作社)、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三类。借款人融资成本由银行贷款利率、保证保险费率及附加性保险费率三部分组成。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保证保险保费和借款人意外伤害险保费合计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

二是采取了共保经营模式。目前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为人保财险和太平洋产险两家公司,双方组建了共保体,成立了小额贷款保险部,共同负责经营试点期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拥有放贷的一票否决权,并在贷款逾期率达到6%-10%或赔付率超过150%时,有停办此项业务的权利。共保体的模式有利于规范产品费率、统一资信标准、集中优势人才,提高了承保能力,分散了经营风险。

三是出台配套的支持政策。宁波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亲自挂帅督战,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陆续为试点工作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建立超赔基金,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纳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补贴范畴,对保险机构赔付率超过150%后的部分进行补偿;建立借款人失信惩戒机制,对欠款信息予以曝光,对欠款人施加相应处罚;开辟了公安、司法欠款追讨“绿色通道”,严厉打击恶意骗贷行为。

四是建立了银保合作机制。保监局与银监局联合制定监管办法,通过市场运行机制选择合作的商业银行。

五是制定了业务流程和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