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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

保险“范式革命”正在袭来

发布时间:2014-03-23 21:37:27    作者:王和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由《中国保险报》主办的中国第八届保险业管理信息化高峰论坛于3月20日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技术创新助推保险业变革再腾飞”。中国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做了主旨演讲。

以下是演讲实录:

王和:“范式革命”最早是库恩提出的。他认为每一个科学发展阶段都有它特殊的内在结构,而体现这种结构的模型就是范式。我把这种内在结构理解为一种关系。范式革命就是指一个稳定的范式,如果不能够提供解决问题的适当的方法,它就会变弱,从而会出现一种范式革命,或者叫范式转移。

从历史上看,挑战旧范式的力量往往来自于既有范式之外的,修改或者摒弃旧范式均不是内部发起的。结合当前的热门话题——互联网金融,我们也可以得出类似的推论。作为一种曾经是相对稳定的范式,传统金融已经不能提供与时俱进的解决方案了,势必使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弱。这个时候,互联网企业的介入,倒逼了金融行业改革,甚至是摒弃旧范式,继而确立一种新范式。

那么,新范式的内涵是什么?我认为是基于新理论的经营理念和基于新技术的商业模式。范式理论告诉我们一个基本的道理,就是新旧范式之间是不可通约的,他们之间没有公约数,是质的差别。回到互联网金融的话题,从根本上看,互联网是要推动传统金融从一个旧范式向一个新范式的转变,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全新的范式,它与传统金融之间是不可能通约的。比如,我们现在谈论最多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问题,我的观点是:我们不能把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异化”,传统金融同样面临着风险。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用传统金融管理的眼光和思维方式去看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互联网金融肯定面临着更加复杂的风险,甚至是更大的风险,而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用互联网的思维去看这些风险,继而管理和控制这些风险。

互联网将挑战保险,乃至整个金融的立业之本。我们不妨看看,金融和保险的立业之本是什么?如果从保险的角度来讲,是大数法则、专业管理和信用中介。首先,大数法则的根本是数的集合。从传统的视角看,这种数的集合是要通过保险网点,通过销售人员去实现的,我们要集合一定量的“大数”是非常困难的,许多金融机构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能够集合的数不过是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可以说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了,但在互联网时代,一个大V拥有千万级的粉丝是家常便饭;网上的“秒杀活动”,霎时间聚集庞大的客户群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不难发现,在互联网时代,数的集合无论是可能性还是效率均已是今非昔比了。

其次,专业管理的背后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今天所谓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在互联网时代,配合搜索引擎的出现,知识的获取已经变得易如反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保险业要思考它如何存在?作为前提,我们需要要用一个开放的心态去迎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特征是开放、平等、透明、分享、高效。随之而来了信息民主,信息民主指的是在互联网时代,每一个人均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任何人均不能利用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来获取超额利润。从商业的角度,要高度关注共生理论,即在互联网环境下,大家互通有无,协作共赢。最后,就是金融和保险机构靠什么,又如何扮演信用中介的角色问题。

我们要认识到未来整个社会的平台化是一个不可逆的趋势,信息民主和经济平等是平台化的重要特征,它将带来一系列创造性的破坏和颠覆式的创新。作为金融和保险,在社会平台化的大背景下,我们需要关注并思考几点问题:

第一,金融保险会从“更制度”的平台走向“更技术”的平台。传统金融保险更多的是基于制度建立的平台,而未来我们要走向一个“更技术”的平台。

第二,经营模式将从“差价模式”走向“服务模式”。金融保险企业的盈利模式将从通过价差实现,过渡到通过提供服务并收费实现。

第三,定价模式也将从以“前定价”为主走向“前定价”与“后定价”结合的模式。

第四,风控模式将从过程和事后管控,逐步走到事前安排和对冲的风险管理模式。

回望金融保险业的根本,展望社会和科技进步的方向,我们就能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互联网、面对社会的平台化大势,抵触和抵制都是不理智的,拥抱并重塑自我才是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