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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沉没 预付赔款24小时到账

发布时间:2014-03-17 10:41:38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013年3月20日上午9时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境内遭遇突发极端天气,瞬间狂风暴雨。夏道运输公司的“闽南平渡4195”渡船载客15人在靠近渡口时被暴风推出数十米后被掀翻沉没,造成船上11人死亡、4人失踪(后经打捞搜救,确认15人全部遇难)。

事故发生不到24小时,福建中华保险完成上报总公司审批并预付赔款250万元。之后,不到10日确认完全部损失,赔款375万元全部赔偿到位。

该案件涉案险种为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

承运人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根据《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承运人责任险是一项强制性保险。凡经福建省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必须为其从事客运的营运交通工具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即是其细分下的险种之一,在保险期间内,乘客在乘坐由被保险人合法经营的客运船舶的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的,依照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提示:

对于灾害事故损失巨大的情况,被保险人往往急需现金进行事故善后赔偿处理,因此预付赔款非常必要。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保险公司可以进行预付赔款:

保险责任成立;保险事实清楚;部分损失已确定,由被保险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损失证明材料。

那么一般申请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预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主要有:保险单、海事部门出具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论书、客运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年检证明、船舶驾驶证、事故人员信息及被保险人预付申请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