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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左绪文:延伸监管机构 完善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14-03-07 09:08:59    作者:本报记者 李晓波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当前,保险监管部门迫切需要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创新的精神,按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机构体系,充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作为唯一一名来自保险监管机构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保监局局长左绪文在今年两会提出的建议之一,就是要延伸保险监管派出机构,进一步完善保险监管体系。

左绪文认为,随着我国保险业加快发展,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保险业务规模明显扩大,服务领域和客户数量大幅增长。延伸保险监管派出机构,已成为完善保险监管体系、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迫切需要。

“这几十年,保险业的发展可以说是天翻地覆。”左绪文跟记者列举了一系列数字——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72万亿元,保险法人机构从1家发展到162家,数万家各级保险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市、县,很多乡镇都已设立了保险营销服务部。

“与此对应的是,目前的保险监管组织体系,除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5个省各设有一个地级市监管分局外,其他省份仅在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保监局,监管人员少的三四十人,多的不超过百人,无论机构设置还是人员配备都存在不足。”左绪文将保险业与银行业进行了对比,“保险经营网点分布与银行业类似,但两者的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却有明显差距。”

左绪文指出,当前保险机构已铺设到乡镇一级,保险业务主要发生在基层,大约有七成左右的业务来自各地市县,而这些地区均无监管机构,导致监管执行力越往基层越弱,在监管上客观存在“头尾不能兼顾”的问题。

“监管为民,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保险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左绪文认为,正是由于地市以下没有保险监管机构,不能深入贴近保险消费者,导致监管机构难以及时了解消费者的诉求,不利于把保险消费中的矛盾化解在当地和萌芽状态。

左绪文还指出,对于保险公司地市以下的分支机构,保监局直接监管的力度不足,仅能采取督查、巡查、抽查或信访检查,难以实现监管全覆盖。“这样一来,一些基层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容易抱有侥幸心理,违法违规经营,滋生风险隐患。”他说。

针对这些情况,左绪文建议,应进一步加快保险监管机构延伸的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地市一级保险监管机构延伸试点。同时,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依法扩大保险监管人员队伍,充实监管力量。 (本文图片由本报记者史方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