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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应鼓励发展信托型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计划

发布时间:2014-03-04 17:21:07    作者:    来源:和讯保险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已于3月3日下午15时开幕,中国正式进入两会时间。以下是全国政协委员杨超的提案:

杨超政协提案:关于加快信托型养老金发展的提案

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亿人,据有关机构预测,到2033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将达到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同时还具有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的特点。未富先老的国情和家庭小型化的结构叠加在一起,养老问题异常严峻,养老保障有可能成为社会危机。在此背景下,为避免类似欧债危机的发生,在稳定基本养老保障的同时,应鼓励发展信托型的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计划,这对于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缓解老龄化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2013年,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年金业务发展的政策法规,特别是企业年金个税递延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和个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但总体来看,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信托型养老金发展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在职业年金等领域还存在一些政策空白,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证监会等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信托型养老金的政策法规,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市场化运营。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完善顶层设计,坚持市场化原则,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交由商业机构运作。可以考虑优先选择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先行参与。政府不直接参与市场运作,主要负责委托业绩较好的投资机构,评估并监管委托机构的管理运营状况。

三是营造信托型养老金发展的良好氛围。在企业年金业务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非理性竞争的现象,影响了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竞争能力。为此,十分有必要通过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来规范行业秩序,制定行业标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建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保监会组织推动行业内领先企业牵头制定各资格、各领域的行业标准,积极探索与社保等外部系统的有效对接,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是支持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管理能力,积累了比较丰富的专业管理经验,具有专业人才优势、运营管理优势和持续服务优势,在企业年金市场上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建议保监会进一步研究完善养老保险公司信托型养老金管理的牌照管理,逐步放宽业务范围,使养老保险公司具有全部养老保障性质的基金的管理资格,给予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