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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经司副司长黄延信:

有风险就要参加农业保险

发布时间:2014-03-03 16:05:47    作者:李晓波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农业保险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农民利益,给农民提供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既面临自然灾害风险,还面临市场风险。这时,农民需要有一种灾害补偿制度,在受灾时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及时恢复生产。发达国家经过一两百年的实践,总结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组织面临共同风险的生产者或者农户参加保险,每家收取一点费用,集万家之财,解一家之难,实际上是一种风险保障制度。我国从2007年起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国家给保费补贴,等农民受灾后,直接找保险公司,而不是找政府要救济。保险公司能够根据农民的损失程度和签订的保险协议,即使给予赔偿,不至于影响农民的生活,这就是农业灾害赔偿制度。几年的实践表明,政策性农险制度在给农业提供灾害补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2013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06亿元,给农民提供的风险保障超过1万亿元,保险公司给农民提供的补偿超过200亿元,这在传统救济条件下是做不到的。

这几年实践效果很好,但与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相比,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目前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还比较低,全国种植业覆盖面不到一半;二是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比较低,现在农业保险主要保农作物成本,那保多少呢?有的地方150元,有的200元,这样的保障水平与实际生产成本比较,是明显偏低的,与农民的期望存在明显的差距。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农民是有利的。一是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主要农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目前,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农民参保的保费补贴为35%,对西部补40%,省级财政补25%,县级补15%,这样一来,农民大体上承担20%左右。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主要农作物的保费补贴比例,既有利于减轻农民的缴费数量,也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

二是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因为现在农民的生产成本上去了,农业生产的机械作业成本、人工成本增加得较多,同时,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也高了,2013年农民工平均工资达到2600元。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农业保险如果在一亩地保一、二百块钱,农民就觉得没什么意义了,还不如出去打一天工。为了实现中央的明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提高保障水平具体方案,合适的保障水平应该既能调动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财政还能补得起,保险公司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前我们主要保障大宗农产品,对特色农产品还没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实践中,农民有从事水产养殖的,有从事畜牧养殖的。各种特色农产品的生产专业化程度高、生产成本高、效益也高,面临的风险也更大,一旦出现问题,各种风险给农民造成的损失也大。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就是为了给农民提供更多的风险保障。

除了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以外,农民也可以搞互助合作保险。比较成功的有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农机互助合作保险。渔民出海打鱼,既有财产风险,也有人身风险,而商业性保险公司又不愿为渔民提供保险服务。把渔民组织起来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就可以化解这些风险,渔业互助合作保险搞了20年了,在为出险渔民提供经济赔偿的同时,实现了年年有节余。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国家在政策上也是支持的。

今天给大家提供些信息,有风险不怕,要学会利用保险办法规避风险,乡亲们既可以到保险公司参加保险,政策性的有国家补贴,如果农户自己化解风险,还可以搞农民互助合作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