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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启动

发布时间:2014-01-27 17:36:05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中国保监会指出,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是人身保险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重大改革,是引领行业完善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人身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经国务院批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启动,新的费率政策从2013年8月5日起正式实施。改革之后,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同时还明确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准,强化准备金和偿付能力监管约束,防范经营风险。

1999年至此次改革前,为解决保险公司的利差损问题,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一直被限定不得超过年复利2.5%。这一利率低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更比理财产品收益率低得多,成为影响保险产品尤其是传统人身险产品竞争力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