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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点灾害回顾:中国台风“菲特”

发布时间:2014-01-20 20:53:00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事件与损失:

2013年10月7日01时15分,强台风“菲特”掠过日本南部琉球群岛,在浙闽交界处沙南岸沙埕镇登陆,它是2013年太平洋台风季中第23个被命名的热带气旋,其登陆强度大、风大雨强,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4级(42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55百帕,是2001年以来10月份登陆中国大陆地区强度最强的台风。受“菲特”影响,浙江中北部沿海出现10级-11级大风,浙江南部沿海和福建北部沿海12级-14级,局部海岛和山区阵风达17级以上,苍南石砰山最大风速达76.1米/秒重创了福建、浙江和上海,尤其是在温州市(最接近登陆点的地方),带来了巨大的洪水、风暴潮和大风,阵风以超过每小时160公里的速度(100英里)导致近9500余间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浙江、福建、江苏、上海紧急转移139.8万人,7.5万公顷(18.5万英亩)农田被淹没,直接经济损失623.3亿元(中国气象局2013年11月发布的信息),为近十年来单个台风直接经济损失最重。

保险的作用:

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在台风到来之前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及时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准备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险业在此次台风灾害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体现在积极理赔、及时兑现保险服务承诺方面,二是体现在灾前的应急演练、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技能训练、根据大灾理赔预算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等。

保险业为“菲特”受灾保户支付的损失补偿款为34.59亿元。这个数字是宁波保险业几十年利润总和的数倍,是汶川地震保险赔付金额的2倍。具体理赔情况如:总损失索赔报案9.42万件,其中,车险案件7.67万件,全行业报损金额34.59亿元。截止目前已定损案件达99.73%,已支付赔款达26.98亿元。而在已赔付金额中,占比最大的是车险和企财险。其中,车险赔付13.9亿元,企财险11.5亿元,该两者加起来占已赔付金额的94%。另外,在台风“菲特”造成的财产损失中,非车险索赔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估损金额较大。其中,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主要是房屋及家庭财产损失。

在“菲特”灾害损失面前,商业保险的覆盖面依然较小,仅占台风所致损失的不足5%,保险业分散风险能力相对较弱,赔付率较低。加强保险意识,扩大保险覆盖面,依然是抗击灾害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