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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雯:互联网是非常有竞争力的一个渠道

发布时间:2013-12-23 14:26:21    作者:中国网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机构合作总监陈静雯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众筹是源自美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基于互联网个人客户的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完成一些项目的实现。众筹的概念在中国得到很好的延伸,因为在国外更多的是一种实物的方式来进行募集和返还,在中国,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网站上除了最开始做的众筹,还开发了很多国内最新的众筹概念产品,比如作为金融众筹的第一款产品爱情保险。

到底互联网保险是一种渠道,还是一种对于生产关系的改变,我个人理解应该是二者的结合。互联网保险是一种非常新的业态,在目前的状态下,我们很难下一个判断它未来定向于哪一方。以众筹保险的模式来说:我们先放一个概念在网站上,然后由客户通过购买预约、同时付费,通过这种方式证明客户有兴趣购买这份产品,募集到一万份额度,这个保险可以正式发售了,我们后续会给客户承保,然后发送保单,以及安排后续的客户服务。

这样的模式,是一种“C2B2C”的方式。从C2B的角度来说,我们创造了一种新的产品开发的方式,某种程度来说可以说改变了生产关系或者一个小的调整。从B2C的角度,我们是非常直接的渠道,我只需要给客户做好后续承保就可以。我们极大压缩了渠道的成本,相信这也是在座的所有保险公司营销成本最大的一块,渠道成本。所以,我们相信互联网一方面极大地压缩中间渠道成本,是非常有竞争力的一个渠道,但是同时,它也能在某种业态的表现上改变生产关系。

我一直认为保险和互联网一定是融合的,我们首先对于客户的分层,互联网和保险这两个大的行业对于客户服务的目的其实并不是完全一致的,金融行业包括保险在内,在中国是受到很严格金融监管的,各项监管制度和流程,在这一点上绝对不是互联网企业能替代的。此外,金融产品还有非常高的技术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