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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产品创新初期更需要再保险

发布时间:2013-12-16 10:16:11    作者: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刘波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目前我们还没有在自贸区设立机构。自贸区本身就是一个重大创新,在自贸区创新下,再保能做的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机制的创新、产品的创新、销售模式的创新、投资应用的创新。机制创新方面,大家多次提到离岸再保险,我们也愿意尝试做离岸再保险。

产品创新方面,我们公司要走在前面,越是产品创新初期,越需要再保险的支持,比如大家提到的巨灾保险。巨灾保险的需求是存在的,目前涉及企业的巨灾保险还相对较好,但涉及个人的巨灾商业保险几乎没有。比如,我们花了许多钱,还贷了款买了房子,如果地震了怎么办,多年心血,付之东流,我非常担心发生地震。

巨灾保险为什么还没有建立起来了呢?必须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第一个是保费积累问题,要保证资金的长期积累;第二个就是风险的转移,在积累资金的同时,还要把风险转移。国际上还有一些非传统转移风险的方式,比如说发行巨灾债券等等。另外,可能还需要政府的介入,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很宏大的课题,我想,我们还是踏踏实实从细致的工作开始,在这方面开展工作,作为再保行业的一员,我们非常愿意为这项工作的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尽管上海相比云南、四川,灾害并不是那么多。考虑在自贸区先行先试巨灾保险,一方面有可能先做一个试点,很多事情如果一直停留在考虑阶段不能落实的话,永远是在探讨阶段,根据历史经验,哪怕是有一些细节的尝试,都是值得鼓励的。在自贸区研究试点巨灾保险,有技术和人才的优势。在自贸区先行先试巨灾保险,我觉得对于整个巨灾保险制度的研究以及在更大范围内的推广肯定能起到独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