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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社会责任何在?

发布时间:2013-11-25 10:21:11    作者:姚慧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中国保险报》特派记者综合青岛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消息和媒体报道后得知,11月22日凌晨3时许,中石化输油管线发生原油泄漏,事故发生后12分钟,当班人员即关闭输油,并开始抢险处置,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7个小时后,输油管道发生爆燃事故。

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青岛市政府是在22日10时爆燃事故之后才知道漏油事故,在3时漏油到10时爆燃期间,市政府并不知情。他称,在此阶段,“好像”是中石化在处理。郭继山随后补充说,中石化在漏油后已经通知了黄岛区政府及区一级的消防、交管部门等,但并未通知到市政府。

对于中石化为何没有通知到市政府,郭继山称,之前是漏油,中石化有自己的危机处理程序,自己并不好评论,需要中石化在调查后发布信息。

爆燃事故发生后,《中国保险报》特派记者在黄岛采访时,听市民议论最多的是,这场极具灾难性的管道爆燃事故究竟算天灾还是人祸?

虽然从不断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和当地政务微博上可以随时了解到对本次事故的官方解释,可令大家不解的是,这次管道爆燃事故真的无可避免吗?

《中国保险报》特派记者随机采访市民,受访者对管道爆燃后政府启动应急机制抢救伤员、实施区域交通管制、确保灾区生活稳定、防止事故二次蔓延等种种举措都是满意的。可是,几乎所有人又都在质疑:从原油泄漏到管道爆燃发生的7个小时里,当事方中石化究竟在扮演什么角色?中石化履行了向当地政府报告的责任了吗?为什么没有请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紧急疏散周围居民?为什么没有向当地居民及时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中石化是真的不懂“科学”,还是对市民的生命安危置若罔闻?

人们尤其感觉困惑的是:原油无论泄漏多少,无论怎么流入市政管网,如果不遭遇明火或发生静电火花,市政排水暗渠不可能导致油气混合爆燃。那么,在由中石化主导的长达7个小时的抢修过程中,中石化是严格按照国家油气集输安全操作规程在作业吗?中石化危机处置措施妥当吗?

中石化对此三缄其口。现在,官方已经排除“恐怖破坏”,但那一句语焉不详的“在处置过程中,黄岛区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会处爆燃,同时造成入海口被原油污染海面上起火”的解释,全然不能让黄岛的146万居民释怀。

11月23日早上,媒体公布了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就黄岛管道爆燃事故发表的道歉声明。23日15时30分左右,《中国保险报》特派记者在爆燃第一现场见到了闻讯赶来的傅成玉。记者看到,傅成玉弯腰捡起了两块石头,投向爆炸形成的巨型大坑,可能想测量一下炸坑到底有多深?在炸坑前,傅成玉神情凝重,听别人向他介绍着什么。也就是在他注目的那个大坑里,两个小时前刚刚捞起一具遇难者尸体。

“我看见傅成玉了,傅先生允诺给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我们黄岛市民期待着!”爆燃现场附近一家公司的保安这样对《中国保险报》特派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