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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医保“特办”
发布时间:2008-05-15 08:17:46 作者: 来源:新京报
人力和
社保
部
据新华社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明确受灾地区可以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因灾伤亡的参保人员在医疗和工伤
保险
的报销范围、比例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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