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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居孩子大病医保缴费再延长一个月
发布时间:2008-09-01 07:30:53   作者:陶颖  来源:法制晚报
  本报讯 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参加大病医保的最后期限,将延长一个月。

  昨天下午,市劳动保障局表示,散居孩子在9月30日前参保缴费,即可享受到从9月1日开始的新的医保年度学生儿童大病医保报销待遇。

  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的人员,如现在申请参保,应在9月30日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特别提示:“一老”大病医保的参保也将于下月全面启动。
中国保险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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